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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著作表演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限有不同规定。自然人作品的表演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合作作品则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计算。比如多个创作者合作的一部文学作品,表演权保护到最后离世的创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其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从作品首次发表起算。若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就不再受保护。
(3)视听作品表演权保护期同样是五十年,从首次发表起算,未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发表也不再保护。
提醒:著作权人需留意作品发表时间和自身情况,以确定表演权保护期限,避免权利过期。不同类型作品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2026-02-03 16:2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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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为自然人作品,应留意作者死亡时间,在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前,积极维护著作表演权。若是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作者死亡时间为准计算保护期。
(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以及视听作品,要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尽快发表,若超过五十年未发表将不再受保护,发表后可在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前行使表演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2026-02-03 16:19: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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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表演权属于著作财产权,保护期限因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而有别。
2.自然人作品,表演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后五十年,到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则到最后去世作者死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职务作品(署名权除外),保护期五十年,到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创作完成五十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4.视听作品表演权保护期也是五十年,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五十年内未发表不再受保护。
2026-02-03 16:1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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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著作表演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限因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而有差异。
法律解析:
著作表演权是著作财产权的一种,保护期限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自然人作品的表演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到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合作作品则到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截止。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以及视听作品,表演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且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了解这些规定,对于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如果在著作权保护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和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2-03 16:09: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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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著作表演权作为著作财产权,其保护期限根据主体和作品性质有所不同。对于自然人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死亡后五十年,合作作品以最后死亡作者为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其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五十年,自首次发表起算;视听作品表演权保护期同样是五十年,自首次发表起算。若相关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则不再受保护。
2.为维护著作表演权,权利人应及时发表作品,避免因超时限未发表失去保护。同时,要做好作品创作证据留存,以便在权利受侵害时能有效维权。还可通过版权登记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权利归属和保护范围。
2026-02-03 15:53: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