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城法律咨询 > 晋城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女方争取不到抚养权该怎么解决

女方争取不到抚养权该怎么解决

杨* 山西-晋城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3 08:01:03 353人阅读

女方争取不到抚养权该怎么解决

其他人都在看:
晋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晋城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对抚养权判决不服时,女方可在上诉期内上诉,要提供能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新证据,像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改善证明等,通过上诉争取改变抚养权判决结果。
(2)若已过上诉期,女方可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例如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行为,或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等情况,之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3)即便未获得抚养权,女方也享有探望权。女方可先与对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以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利。

提醒:
上诉和变更抚养权诉讼都需有充分证据支撑,且不同案情证据要求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3:12:01 回复
咨询我

(一)不服抚养权判决: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同时提供类似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改善证明等新证据,用以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二)已过上诉期: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虐待、遗弃孩子行为,或者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孩子等情况,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三)行使探望权:即便未获得抚养权,女方也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可先与对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2-03 12:12:31 回复
咨询我

1.若争取抚养权失败且对判决不服,可在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上诉,要提供能证明自己更适合养孩子的新证据,像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证明等。
2.若过了上诉期,可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养孩子的证据,比如虐待遗弃孩子、患重病无力抚养等,再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3.即便没拿到抚养权,女方也有探望权,可和对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协商不成可让法院判决。

2026-02-03 10:31:3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女方争取不到抚养权,可上诉争取、收集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后起诉变更抚养权,还可依法行使探望权。
法律解析: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抚养权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可上诉,此时提供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改善证明等新证据,能增加争取抚养权的机会。若过了上诉期,当收集到对方有虐待、遗弃孩子行为,或因患严重疾病无力继续抚养等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时,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同时,未获得抚养权的女方享有探望权,可先与对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如果在处理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或行使探望权等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2-03 09:24:24 回复
咨询我

1.若女方争取不到抚养权,有多种应对办法。若对判决不服且在上诉期内,可上诉并提供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新证据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
2.若已过上诉期,可收集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像虐待遗弃孩子、患严重疾病无力抚养等,之后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3.即便未获得抚养权,女方也有探望权。可先与对方协商探望时间和方式,若协商无果,可请求法院判决。

建议女方上诉或诉讼时提前准备充分有效证据,协商探望权时保持理性沟通,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孩子成长。

2026-02-03 08:35:5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双方围绕子女抚养权提出诉讼后,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原则做出判决。即便是做出了判决,实际生活中,判决后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大量存在。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二审请求,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二审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终判决,这个结果出来后,双方就不能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了。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判决后争夺抚养权还可以么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如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双方围绕子女抚养权提出诉讼后,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等原则做出判决。即便是做出了判决,实际生活中,判决后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大量存在。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二审请求,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二审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最终判决,这个结果出来后,双方就不能继续争夺子女抚养权了。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该怎样解决

    专业解答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夫妻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该怎样解决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2024.03.04 1298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