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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判断涉嫌帮信的标准是什么

雷* 新疆-塔城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6.02.03 06:22:57 371人阅读

用来判断涉嫌帮信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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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观层面,判断帮信罪需考量行为人主观是否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里的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这体现了对行为人主观认知的要求,是认定犯罪的重要基础。
(2)客观方面,需存在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为犯罪的实施提供了便利条件,推动了犯罪活动的进行。
(3)情节严重也是构成帮信罪的关键要素。常见的情节严重情形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

提醒: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避免为不明来源的网络活动提供帮助,若涉及相关情况且不确定是否违法,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0:5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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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主观方面要避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对于他人的网络活动用途要谨慎判断,不能轻易参与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网络事务。
(二)客观上不实施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例如不随意为不明网络平台提供技术维护,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等。
(三)时刻关注自己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不参与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等符合情节严重情形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6-02-03 09:14: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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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看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主观上,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明知”包含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
客观上,有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像给网络赌博平台做技术维护,提供银行卡给诈骗分子转账。
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以上等。符合这些,就可能涉嫌帮信罪。

2026-02-03 07:5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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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同时满足主观上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客观上有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这三个条件,就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法律解析: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构成帮信罪有严格标准。主观上的“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若不知他人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通常不构成此罪。客观方面的帮助行为多样,如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而情节严重程度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像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等情形。满足这三项条件,就会触及帮信罪。若在生活中对帮信罪相关问题存在疑惑,或者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涉嫌犯罪,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6-02-03 07:5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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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是否涉嫌帮信罪,需同时满足主观、客观及情节严重三方面条件。主观上,行为人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明知”涵盖确切知道和应当知道。客观方面,要有为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像为网络赌博平台做技术维护、给诈骗分子提供银行卡转账等。还需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例如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等。

为避免涉嫌帮信罪,人们应增强法律意识,不轻易为他人提供网络帮助。在发现可疑网络活动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2026-02-03 06:55:40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今天我们来谈一谈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主要犯罪行为模式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一般公民遇到的比较多的问题是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此称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此称为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仅是因为其它合理的原因导致资金周转困难而没有能力偿还信用卡的,由于借款人缺乏“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构成要件,因此并不能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如何正确认定洗钱罪(一)与掩饰隐瞒所得收益罪的区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即行为人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仍事后给予了犯罪分子某种帮助,因此,两者存在着很大的联系。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从而该罪被归类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对象不同。前者特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泛指一切犯罪的所得赃物。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是指通过某类中介机构来隐瞒和掩饰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后者则包括窝藏、转移、收购或代为销售赃物四种行为。(二)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区别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也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双重客体,其中主要是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2、行为的对象不同。前者指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犯罪等三大类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后者特指、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毒品和毒赃。3、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指行为人通过中介机构将有关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加以隐满和掩饰,是属于狭义上的“洗钱”行为;后者指行为人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是属于广义上的“洗钱”行为。(三)洗钱罪的其他方法1、通过典当、租赁、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2、通过与商场、饭店、娱乐场所等现金密集型场所的经营收入相混合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3、通过虚构交易、虚设债权债务、虚假担保、虚报收入等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合法”财物的;4、通过买卖彩票、奖券等方式,协助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5、通过赌博方式,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转换为赌博收益的;6、协助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入境的;7、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二、什么叫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贿赂犯罪、活动犯罪、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三、洗钱罪判几年犯本罪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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