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并非必然归爸爸,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生活,除非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才随父;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若父方有已绝育、子女随其生活久等优势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子女,会考虑其意见。同时,父母可协议轮流直接抚养。
为争取抚养权,爸爸可采取以下措施:
1.收集自身优势证据,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证明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生活。
2.若符合优先考虑情形,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绝育手术证明。
3.尊重孩子意愿,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想和自己生活的想法。
法律分析:
(1)孩子抚养权归属并非绝对归爸爸,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2)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情况时,可随父亲生活。
(3)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都争取抚养权,一方有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久改变环境不利成长等情况,会被优先考虑。
(4)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法院会考虑其意见。
(5)父母还能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爸爸争取抚养权要结合自身与孩子情况,多方面举证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
提醒:争取抚养权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孩子两周岁以下,爸爸要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母亲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行为,以此争取抚养权。
(二)孩子两周岁以上,爸爸可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孩子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况,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爸爸应与孩子良好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四)爸爸还可以和孩子母亲协商,达成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孩子抚养权归属要依具体情况判断,法院按最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2.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随母亲,若母亲不宜抚养则随父亲。
3.两周岁以上孩子,父或母有绝育、孩子随其生活久等情形可优先考虑。
4.八周岁以上孩子,要考虑其意见。
5.父母可协议轮流抚养。爸爸争取抚养权需结合自身和孩子情况多举证。
结论:
孩子抚养权是否归爸爸要依具体情况判断,爸爸有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需结合自身及孩子情况多方面举证。
法律解析:
法院判决抚养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若母亲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可随父亲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的,可优先考虑。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考虑其意见。并且,父母双方还能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所以爸爸若想争取抚养权,需结合实际状况,从多方面证明由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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