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效力持久,但申请强制执行有二年期限,依法律文书履行情况从相应日期起算。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执行未完毕则执行行为持续有效。
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恢复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
为保障权益,申请人要留意申请期限,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申请执行后,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若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情况,持续关注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告知法院以恢复执行。
法律分析:
(1)法院强制执行效力不会自行消失,但申请强制执行存在期限,时长为二年。其计算方式依据法律文书规定而定,若规定了履行期间,从最后一日起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
(2)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手段,只要执行未完毕,执行行为就一直有效。
(3)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不过,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且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
提醒:
申请强制执行要注意期限,及时行使权利。若执行中遇被执行人无财产情况,要留意其财产动态以便及时恢复执行,不同案情处理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要注意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严格在二年的期限内申请。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若为分期履行,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二)进入执行程序后,关注法院执行进展。若遇到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况,留意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1.法院强制执行效力始终有效,但申请执行有期限,期限为二年。计算方式:规定履行期的,从最后一日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算;未规定履行期的,从文书生效算。
2.执行程序启动后,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执行未完毕则行为持续有效。
3.若被执行人无财产,法院可能终结本次执行。发现其有财产时,可随时恢复执行,不受时效限制。
结论:
申请强制执行有二年期限限制,法院强制执行效力本身不会消失,执行未完毕则执行行为持续有效,终结本次执行后发现财产可随时恢复执行且不受时效限制。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计算方式根据法律文书规定不同而有别,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届满日起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生效日起算。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保证执行。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过一旦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就能随时恢复执行,且不受到二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若大家在强制执行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了解。
专业解答关于强制执行时效,法律规定:申请人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如六个月内未完成,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若被执行人或财产异地,申请人可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受委托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并及时通知委托法院。如三十日内未完成,应通知委托法院。如受委托法院十五日内未执行且未说明原因,委托法院可请求其上一级法院裁令执行。申请执行无需预付费用,但法院会从首批执行款项中扣留应收费用。
专业解答关于强制执行时效,法律规定:申请人执行期限为两年,法院执行时间一般为六个月。如六个月内未完成,申请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若被执行人或财产异地,申请人可委托当地法院执行,受委托法院应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并及时通知委托法院。如三十日内未完成,应通知委托法院。如受委托法院十五日内未执行且未说明原因,委托法院可请求其上一级法院裁令执行。申请执行无需预付费用,但法院会从首批执行款项中扣留应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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