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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侵犯时生父能否要回孩子抚养权

杨** 安徽-宿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2.01 13:40:20 387人阅读

继父侵犯时生父能否要回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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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继父侵犯孩子,严重违反了抚养和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生父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当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出现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等行为时,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予以支持。
(2)生父在处理此事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3)在诉讼过程中,生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的陈述等,以此证明继父侵犯孩子的事实。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合法权益,以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进行判决,生父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提醒:
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2026-02-01 19: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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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继父侵犯孩子的情况,生父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变更抚养权,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无果,生父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三)在诉讼过程中,生父要注意收集并提供继父侵犯孩子的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的陈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继父侵犯孩子权益属于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况,生父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应支持。

2026-02-01 17:16: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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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父侵犯孩子,生父能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若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继父侵犯孩子严重侵害其权益,违反法定义务。
2.生父可先协商变更抚养权,协商不成可起诉。起诉时要提供相关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陈述等。
3.法院会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情况判决,生父获抚养权机会大。

2026-02-01 16:1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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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继父侵犯孩子,生父可要求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根据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另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法院应予以支持。继父侵犯孩子属于严重侵害孩子权益,违反了抚养和保护孩子的法定义务。生父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若协商无果,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生父需准备好继父侵犯孩子的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陈述等。法院在审理时,会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生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较大。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6-02-01 14:44: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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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侵犯孩子,生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法律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另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院会予以支持。继父侵犯孩子严重侵害其权益,违反法定义务。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生父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和平解决问题。
2.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生父要提供继父侵犯孩子的相关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孩子陈述等。
3.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量,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出发,结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判决。生父因继父的不当行为,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较大。

2026-02-01 14:09:33 回复

您好,关于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亲不继续抚养犯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相关案例】小郭自父亲郭某和母亲刘某离婚后一直跟随刘某生活,离婚时双方约定郭某每月向小郭支付抚养费至其生活之日止。至小郭满十八周岁后,不再继续学业,也未丧失劳动能力时,则不能再继续要求郭某向其支付抚养费,如果其向,将会败诉。即使郭某在诉讼中承诺愿意继续支付,也不会记入判决书中,郭某可在案外依自愿向小郭给付金钱支持。如果小郭就读高中以上的学业,可以与父母协商约定抚养费的给付,或者通过向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或勤工俭学争取继续就学的机会。【律师解析】子女满十八周岁后父亲不继续抚养违法吗?在法律上面来说是不违法的,不过道义上来说不过去。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成年后,非因特殊情况,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上大学、结婚所需的费用父母可以不负担。当然,父母基于感情自愿继续承担的.法律不予干预。《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可见,有权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是两种子女:未成年子女和不能生活的子女。满18周岁的子女显然已属成年,那是否属于“不能生活的子女”呢?《婚姻法解释(一)》规定,“不能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满l8周岁的成年子女只有还在高中或是初中、小学接受教育的,或者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才有权利向父母请求给付抚养费。对于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有劳动能力的子女,只要已经结束了高中及其以下的学历教育就不能再要求父母承担抚养费了;即使由于考上大学仍在学校接受教育,此时父母也无付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当然,父母自愿给付抚养费的,子女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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