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款原则上应通过公对公账户支付,以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符合财务和税务管理要求。将工程款转到私人账户会带来诸多风险和法律问题。
2.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到对公账户,难以有效证明款项用于工程建设,易在结算、审计等环节引发纠纷。施工单位将工程款转入私人账户,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查实后需担责。
3.特定情况下如支付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给个人可合理转账,但要有完备手续和凭证。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定通过公对公账户支付工程款,加强款项监管。施工单位要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将工程款随意转入私人账户,确保每笔资金有合法手续和凭证。
法律分析:
(1)工程款原则要通过公对公账户支付,这能让资金流向清晰透明、便于追溯,也符合财务与税务管理要求。
(2)建设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到对公账户,后续结算、审计时难以证明款项用于工程建设,易引发纠纷。
(3)施工单位把工程款转至私人账户,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被查实后要承担法律责任。
(4)特定情形下,如支付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给个人,可合理转账,但需完备手续和凭证。
提醒:工程款支付应优先通过公对公账户,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特殊情况转账时,要确保手续凭证完备,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通过公对公账户支付工程款,避免因款项支付不规范导致后续结算、审计纠纷,无法证明款项用于工程建设。
(二)施工单位不应将工程款随意转入私人账户,防止涉嫌偷税漏税、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若有符合规定需向个人转账的情况,如劳务报酬支付,要准备完备手续和凭证。
(三)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规范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可追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工程款一般不建议转至私人账户。建筑施工中,公对公账户支付可保证资金流向清晰,符合财务与税务规定。
2.转款至私人账户风险大。建设单位若不按规定支付,后续结算、审计易生纠纷;施工单位转款到私人账户,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挪用公款,被查实要担责。
3.特定情况,如支付合规劳务报酬给个人,可合理转账,但需完备手续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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