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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判决结果到底是什么

彭** 山西-吕梁 刑事自诉咨询 2026.01.31 15:46:27 305人阅读

侵占罪的判决结果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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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侵占罪有明确的界定,是把代为保管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还拒不退还或交出。这一规定明确了行为模式和构成要件。
(2)法律对侵占罪的量刑有清晰标准,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类型,意味着被害人要主动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介入处理。
(4)在司法实践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各地有别,要依据当地具体规定来判断。

提醒:
若遇到疑似侵占情况,要留意当地数额认定标准,同时及时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差异,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31 19:51: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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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他人侵占财物,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保管财物的凭证、与对方沟通要求归还财物的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先尝试与侵占人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行为属于侵占,要求其退还财物。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寻求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三)若沟通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在提起自诉前,要了解当地对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6-01-31 18:1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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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占罪指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
2.犯此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二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犯罪,需被害人自诉法院才受理。
4.“数额较大”“数额巨大”认定各地标准不同,要结合当地规定判断。

2026-01-31 16:4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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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侵占罪是非法占有代为保管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且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处罚依数额和情节而定,且需被害人自诉,数额认定各地有别。
法律解析:
侵占罪的构成有明确界定,是将特定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法律对其处罚根据数额和情节分档,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它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意味着只有被害人主动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才会介入处理。并且,“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要依据当地规定判断。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有关侵占财物的情况,由于各地标准不同且法律规定较为专业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31 16:0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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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占罪是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行为。其量刑根据数额及情节分两档,数额较大拒不退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且它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需被害人向法院自诉,法院才受理。
2.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可能涉及侵占行为的当事人,应及时归还财物避免触犯法律。被害人若遭遇侵占情况,要尽快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自诉。各地司法机关应做好“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标准的宣传工作,让公众清晰了解本地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减少犯罪发生。

2026-01-31 15:55:49 回复

您好,关于职务侵占会有案底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犯罪都会有案底,倘若是未成年的话,会进行封存,除了特别的情况外,一般是不允许查询的。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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