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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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女方若能证明因父亲带娃使自己对家庭有更多精力投入事业获取收入,或男方因此减少了家庭付出,可在诉讼中向法院说明该情况,争取适当照顾。
(四)对于女方父亲带娃产生的合理费用,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可协商分担比例,协商不成也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后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
2.女方父亲带娃虽不直接影响财产分割,但女方若能证明因此对家庭事业贡献更大,或男方家庭付出减少,法院分割财产时可能照顾女方。
3.女方父亲带娃产生的合理费用,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
结论:
婚后离婚财产分割遵循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女方父亲带娃虽不直接影响分割,但相关情况及费用会被适当考量。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女方父亲带娃虽不直接关联财产分割,但如果女方能证明因父亲带娃自己有更多精力投入事业获收入,或男方因此减少家庭付出,法院会适当照顾女方。同时,女方父亲带娃产生的合理费用,夫妻双方需共同承担。财产分割涉及诸多复杂法律问题,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后离婚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女方父亲带娃虽不直接影响财产分割,但司法实践中,若女方能证明因父亲带娃使自己有更多精力投入事业获取收入,或男方因此减少家庭付出,法院分割财产时可能适当照顾女方。
3.若女方父亲带娃产生合理费用,双方需共同承担。
建议:双方在婚姻期间可对家庭事务分工及费用承担进行明确约定。离婚时,女方若想争取更多财产份额,应积极收集父亲带娃使自己对家庭贡献增加的相关证据。对于女方父亲带娃费用,双方可协商合理分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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