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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生育权作为公民基本权利,具有专属性和支配性,不能用协议来限制。婚前签订只生一胎的协议,违背了生育权的这一特性。
(2)法律规定自然人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夫妻生育需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能通过协议剥夺对方生育权。
(3)限制生育数量的协议违反了公民基本权利,违背公序良俗原则,所以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一方违反协议生育二胎,另一方无法据此追究违约责任。
提醒:
夫妻在生育问题上应充分沟通协商,签订类似限制生育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遇到复杂生育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28 12:0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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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签订了婚前只生一胎协议,双方应重新认识到生育权不可通过协议限制,可重新平等协商生育相关事宜,尊重彼此在生育问题上的自主意愿。
(二)如果一方违反只生一胎协议生育二胎,另一方不能依据此协议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应理性看待并通过沟通来处理双方在生育问题上的分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生育等重大问题上都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任何一方不能通过协议限制另一方的生育权,限制生育数量的协议违背了夫妻平等原则和公民的生育权利,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026-01-28 11:00: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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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签的只生一胎协议一般没法律效力。生育权是公民基本权利,属于人身权利,不能用协议限制。
2.法律规定,人有生育和不生育的自由。夫妻生育要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能用协议剥夺对方生育权。
3.限制生育数量的协议,违反公民基本权利、违背公序良俗,无法律约束力。若一方生二胎,另一方不能据此追究违约责任。
2026-01-28 09:0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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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婚前签的只生一胎协议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一方违反该协议生育二胎,另一方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解析:
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属于人身权利范畴,具有专属性和支配性,不能通过协议加以限制。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夫妻双方在生育问题上应平等协商,但任何一方都不能通过协议剥夺另一方的生育权。婚前签的只生一胎协议限制了生育数量,违反了法律所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因此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在生育问题上遇到复杂的法律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8 07:2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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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签的只生一胎协议不具法律效力,因为生育权是公民基本人身权利,具有专属性和支配性,不能通过协议限制。法律规定自然人有生育与不生育的自由,夫妻生育应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能以协议剥夺对方生育权。这种限制生育数量的协议违反公民基本权利,违背公序良俗,无法律约束力,一方违反协议生二胎,另一方不能追究违约责任。
为避免此类问题,夫妻在婚前应就生育问题充分沟通,尊重彼此意愿,达成共识。婚后遇到生育分歧,应冷静协商,寻求平衡点,以合法合理方式解决,维护家庭和谐稳定。
2026-01-28 07:17: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