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商破产清算赔偿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
2.然后清偿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等,再清偿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购房者,若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所有权可能归其,未交付时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
4.若仅支付部分购房款,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解除合同,购房者已付款项及相应损失作为普通债权受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购房者应及时关注破产清算进展,保留好购房相关凭证。若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要积极主张自身权益,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合理赔偿。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房地产商破产清算的赔偿遵循法定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于优先清偿地位,前者涵盖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等,后者包括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
(2)职工债权紧随其后,包含工资、医疗补助、伤残补助等。之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最后受偿。对于购房者,若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房屋所有权可能归其,未交付时可要求返还购房款与赔偿损失,按普通债权分配。若仅支付部分购房款,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的,已付款项及相应损失按普通债权受偿。
提醒:
购房者在房地产商破产时情况复杂,不同付款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自身情况。
(一)房地产商破产清算时,相关利益方要及时关注破产进程,明确自身权益所在清偿顺序中的位置。
(二)职工要积极收集工资、医疗补助等相关证据,以便顺利申报职工债权。
(三)购房者若已付全款,可凭借付款凭证主张房屋所有权或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若仅付部分款项,需关注管理人对合同是否继续履行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房地产商破产清算时,赔偿按法定顺序进行。先清偿破产费用(如诉讼费用)和共益债务(如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
2.再清偿职工债权,包括工资、补助等,然后是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款。
3.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购房者付全款,房屋可能归其所有,未交付可要求退款赔偿;付部分款,管理人决定是否继续履约,解除合同则已付款及损失按普通债权受偿。
结论:
房地产商破产清算赔偿按法定清偿顺序进行,购房者权益依付款情况受不同处理。
法律解析:
房地产商破产时,赔偿先清偿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如破产案件诉讼费用、为债权人利益管理财产产生的债务。其次是职工债权,涵盖工资、医疗补助等。然后是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购房者若已付全部购房款,房屋所有权或归其所有,未交付时可要求返还购房款与赔偿损失,按普通债权分配。若仅付部分购房款,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解除,已付款项及相应损失按普通债权受偿。在房地产商破产复杂的法律情况中,涉及诸多权益保障问题,若遇到此类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协商未能就处置方式达成一致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经批准后可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准后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专业解答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过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后,才是付供应商的欠款(先付大数,再付小数)。
专业解答1、签订房屋产权调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人的支付房屋请求权。2、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3、银行抵押权以及经预告登记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请求权,按登记先后顺序就抵押物或特定物受偿。4、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