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重要法律原则。在租赁期间,即便房东卖房,原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客可按原合同继续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满,保障了租客的居住稳定性。
(2)租客拥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出卖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租客在同等条件下能优先购买该房屋,这体现了对租客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3)若房东未通知租客就卖房,侵害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租客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无效。租客可先与房东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提醒:
租客要留意房东卖房动态,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及时主张赔偿。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精准分析。
(一)若房东在租赁期卖房,租客可按原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到租赁期满,无需担心因房屋买卖失去居住权。
(二)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卖房应合理期限内通知。若房东通知,租客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房屋。
(三)若房东未通知卖房,侵害租客优先购买权,租客可要求房东赔偿,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可先与房东友好协商,协商不成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1.“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在租赁期卖房,不影响原租赁合同效力,租客可按原合同使用房屋至租期结束。
2.租客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卖房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3.若房东未通知卖房,侵害租客优先购买权,租客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主张买卖无效,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维权。
结论:
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东未通知卖房侵害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主张买卖无效,可协商或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保障了在租赁期间即便房东卖房,承租人仍能按原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至租赁期满。同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出卖房屋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就卖房,这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虽不能主张房屋买卖无效,但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遇到此类情况,承租人可先尝试与房东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在租赁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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