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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是否退还分情况处理。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其已完成主要义务,有权收取报酬,无需退还居间费。
2.若合同未执行是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居间人不应收取报酬,已收费用需退还,还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3.若双方在居间合同中对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处理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
建议居间人诚信履行义务,如实提供信息。委托人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的处理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23 18: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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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合同后续未执行,居间人完成促成交易主要义务,依规定有权收取报酬,通常无需退还居间费。
(2)若合同未执行是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居间人不应收取报酬,已收居间费需退还,还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若双方在居间合同中对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处理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提醒:签订居间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处理方式,若遇居间人不当行为,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7:2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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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居间人完成主要义务,通常无需退还居间费。
(二)若合同未执行是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居间人不应收取报酬,已收的需退还,还可能担责。
(三)若双方在居间合同中有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处理的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026-01-23 16:11: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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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退还是否需分情况。若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即便后续合同未执行,因其已完成主要义务,有权收取报酬,通常无需退还。
2.若合同未执行是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委托人利益,其不应收取报酬,已收费用需退还,还可能担责。
3.若居间合同对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处理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
2026-01-23 15:5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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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是否退还需分情况,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一般无需退还,若因居间人过错致合同未执行则应退还,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就完成了主要义务,有权收取报酬,即便合同后续未执行,通常也无需退还居间费。然而,若居间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利益,不仅不应收取报酬,已收的居间费需退还,还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若双方在居间合同中对合同未执行时居间费的处理有明确约定,应按约定执行。如果遇到合同未执行居间费退还的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6-01-23 14:37: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