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安康法律咨询 > 安康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婚外情生育子女抚养费判决是怎样的

婚外情生育子女抚养费判决是怎样的

董** 陕西-安康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23 06:33:32 482人阅读

婚外情生育子女抚养费判决是怎样的

其他人都在看:
安康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安康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是平等的,这体现了法律对所有子女权益的平等保护。即便孩子是婚外情生育的,不直接抚养的一方也有负担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2)抚养费数额的确定有明确的规则。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关收入情况确定。这样的规定能确保抚养费数额合理,既考虑子女实际需求,又结合父母负担能力。
(3)抚养费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但特殊情况下,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各种因素,确保判决公平合理。

提醒:
在处理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问题时,要准确提供收入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23 10:21:02 回复
咨询我

(一)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权利相同,不直接抚养婚外情生育子女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二)抚养费数额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月总收入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上述比例确定。
(三)抚养费给付期限:通常给到子女十八周岁;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法院会综合情况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026-01-23 08:30:03 回复
咨询我

1.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相同,婚外情生育子女,不直接抚养方要付抚养费。
2.抚养费数额按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定。有固定收入,按月收入20%-30%给;养多个子女,比例可提但不超50%。无固定收入,参照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
3.抚养费一般给到子女18岁。16-18岁且能自食其力,父母可停付。法院会综合判定。

2026-01-23 08:24: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相同,婚外情生育的子女,不直接抚养方需负担抚养费,抚养费数额、给付期限有相关规定,法院会依法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这是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体现。对于婚外情生育的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负担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一定比例给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比例有相应调整,无固定收入则参照相关标准。给付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特定情况下十六周岁以上可停止给付。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判决。如果在非婚生子女抚养费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3 07:30:04 回复
咨询我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平等享有权利,婚外情生育子女后,不直接抚养一方需负担抚养费。

抚养费数额确定需参考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总收入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若抚养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提但一般不超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此比例确定。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到子女十八周岁,若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秉持平等和公平原则,依法做出抚养费的合理判决。

建议不直接抚养方主动履行支付义务,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决。

2026-01-23 07:18:53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收养抚育费管理和使用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抚育费接受行为,加强对抚育费的管理,根据批准由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中关于抚育费接受、使用的规定,针对当前在抚育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作如下通知:一、建立抚育费专项财务管理制度。外国收养人向社会福利机构支付的抚育费,必须在其财务部门专项账目中设立专项科目,真实准确记录抚育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要严格财务手续和审批制度,并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二、社会福利机构接受的抚育费,要严格按照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接受人民币或转账支票,不得直接从收养人手中接受外汇现金;接受抚育费的单位,必须是儿童的社会福利机构,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代收或转交;社会福利机构收到抚育费后,必须开据正式收据交收养人保存。三、外国收养人支付抚育费的数额,必须由收养人与儿童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协商确定,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得干预;社会福利机构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收养人支付不合理的抚育费和其他费用。四、抚育费实行专款专用。社会福利机构收取的抚育费只能用于: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儿童部)的基础设施改造及医疗、康复、教学、娱乐设备更新;孤残儿童接受医疗、康复、学习的费用及改善儿童的生活;儿童所必须的费用(其费用不得超过抚育费的4%)。抚育费不得挪作它用,严禁用于福利院行政经费、职工工资及福利等费用的支出;特别是严禁购买小轿车、移动电话等用品。五、社会福利机构要接受民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重大事项的开支,必须申报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每季度应向民政部门报告抚育费的收支情况,每年末应向省民政厅城福处报告抚育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抚育费的收取和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收养人夫妻双方均年满35周岁,有正当的收养目的,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二是如被收养人有识别能力(10周岁以上)需征得本人同意。三是人同意。四是收养人行为不违反收养人居住国法律。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婚外情生育的子女给抚养费是多少

    专业解答婚外情所生子女抚育费与普通子女相同,父母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无稳定经济来源的,按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20%-30%支付。子女需求较高时,可适度提高比例。

    2024.06.02 1217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