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即便因情感和现实纠结不敢见孩子,也可先和对方沟通,说明顾虑与意愿,约定合适时间地点探望。
2.若对方不配合,可找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缓和关系。
3.若调解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保障探望权,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
4.若对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一般是对相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而非针对孩子。应积极合法解决问题,履行对孩子的责任。
结论:
离婚后父母有法定探望权,若不敢找孩子可先沟通,对方不配合可经调解或起诉解决,法院会保障探望权,拒不执行可强制执行相关人员。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因担心某些因素不敢见孩子,先和对方沟通约定探望时间地点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当对方不配合时,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调解能缓和关系。若调解无果,向法院起诉是合法途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保障探望权。若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可对相关人员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若在离婚后探望孩子问题上遇到困难,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探望权。
1.离婚后不敢找孩子虽有情感与现实纠结,但父母享有法定探望权,应积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履行对孩子的责任。
2.解决措施与建议:
-若因担心某些因素不敢见孩子,先和对方沟通,说明顾虑与想见孩子的意愿,约定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让见面更自然。
-若对方不配合,可请求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居中调解,缓和双方关系。
-若调解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对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是针对相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并非针对孩子。
法律分析:
(1)父母对孩子拥有法定的探望权,即便离婚后因各种顾虑不敢见孩子,也可通过合理方式行使该权利。首先可与对方沟通,表达自己的顾虑与想见孩子的意愿,并共同约定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探望,使见面过程更加自然。
(2)若对方不配合,可借助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居中调解,以缓和双方紧张关系。
(3)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若对方拒不执行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但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并非孩子本身,通常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提醒:
在行使探望权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与对方发生冲突。不同的家庭情况对应不同的解决方案,若遇到复杂问题,建议咨询律师进一步分析。
(一)若因担心某些因素不敢见孩子,先和对方沟通,说明顾虑与想见孩子的意愿,共同约定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探望。
(二)若对方不配合,可寻求居委会、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进行居中调解,改善双方关系。
(三)若调解后仍无法解决,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望权,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若对方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相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