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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办理房屋分割协议的步骤有哪些

李* 江苏-扬州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21 01:07:00 323人阅读

离婚办理房屋分割协议的步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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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达成共识:双方先就房屋分割商量好,定好房屋归谁、补偿办法和金额等。
2.拟定协议:起草书面协议,写明双方信息、房屋情况、分割办法、违约后果等,内容要具体可行。
3.签字公证:仔细审核协议,确认后签字写日期。担心效力可去公证处公证。
4.变更登记:按协议办产权变更。有贷款先和银行协商;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起诉强制过户。

2026-01-21 08:33: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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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办理离婚房屋分割协议需先达成一致意见,起草书面协议,审核签字,可公证,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有贷款要和银行协商,一方不配合可起诉强制过户。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屋的分割,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起草书面协议是为了将双方约定固定下来,具有法律效力,其中包含的违约责任等条款能保障协议顺利履行。审核签字是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确认。办理公证能增强协议的证明力。而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是实现房屋分割的关键步骤,若存在贷款情况,与银行协商是因为银行对房屋有债权,需保障其权益。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向法院起诉后凭生效法律文书强制过户,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救济途径。如果您在办理离婚房屋分割协议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6-01-21 06:5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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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房屋分割协议,关键在于协商一致、拟定协议、审核签字、完成产权变更,每个环节都需谨慎操作。
1.协商一致:双方应就房屋归属、补偿方式及金额等核心问题达成共识,确保意见统一。
2.起草协议:书面协议要涵盖双方基本信息、房屋具体情况、分割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保证具体且可操作。
3.审核签字:仔细审核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注明日期。若想增强协议效力,可前往公证处公证。
4.产权变更:依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若房屋有贷款未还清,需先与银行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起诉,凭生效法律文书强制过户。

2026-01-21 05:22: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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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达成一致意见是基础,明确房屋归属、补偿等关键内容,这能避免后续产生纠纷,保障双方权益。
(2)起草书面协议很重要,包含双方信息、房屋情况、分割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使协议具有可操作性,为后续履行提供依据。
(3)审核签字及公证环节,仔细审核协议可确保条款无问题,签字注明日期使协议生效,公证则增强协议效力。
(4)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是关键一步,有贷款未还清需与银行协商,一方不配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提醒:办理离婚房屋分割协议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1 03:24: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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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要就房屋分割的关键内容,像房屋归属、补偿方式和金额等达成共识。
(二)起草协议:书面分割协议要包含双方基本信息、房屋具体情况、分割方式、违约责任等,且内容要具体可操作。
(三)审核签字:双方仔细审核协议条款,确认无误后签字并注明日期。担心效力可去公证处公证。
(四)办理变更登记:依据协议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有贷款未还清,先和贷款银行协商办手续。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起诉,凭生效法律文书强制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6-01-21 02:14:48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房屋拆迁协议程序是什么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第一、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第二、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第三、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第四、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约定违约责任。明确约定合同履行的程序。审查拆迁补偿合同是否对我们有不利的因素,有不公平的条款。《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该法第4条还规定,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政职权时有4种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拆迁补偿达不成协议的处理步骤问题解答如下,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诉期间不影响。《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该法第4条还规定,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政职权时有4种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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