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现行法律,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其流转和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2.没经过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和法定审批程序,光得到宅基地使用权人个人同意就在人家宅基地上建房,这不符合法律要求。
3.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通过他人同意就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只有本集体成员才能有这个资格。
4.农村建房要依法办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手续,仅仅双方私下约定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5.就算房子建好了,非本集体成员也办不了不动产登记,权益很难得到保障,还可能因为违法用地或建设被要求拆除。所以这种行为不合法,不可行。
法律分析:
(1)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流转和使用受限。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和法定审批,仅获使用权人个人同意就在他人宅基地建房,不符合规定。
(2)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通过他人同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其主体仅限于本集体成员。
(3)农村建房要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手续,私下约定无合法依据。
(4)非本集体成员建成房屋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权益难保障,还可能因违法用地或建设被责令拆除。
提醒:农村宅基地使用有严格法律规定,非本集体成员切勿私下与他人约定建房。不同情况对应法律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在农村宅基地建房,首先应确保自己是该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样才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资格。
(二)建房前要依法依规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用地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而不是仅通过私下约定。
(三)在进行建房相关事宜时,一定要取得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不能仅获得使用权人个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这表明宅基地的使用必须遵循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未经法定程序和集体同意的建房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
结论:
未经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及法定审批程序,仅经宅基地使用权人个人同意就在他人宅基地建房不合法,不可行。
法律解析:
现行法律规定,宅基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其流转和使用受限。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仅通过宅基地使用权人个人同意就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只能是本集体成员。同时,农村建房要依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用地审批手续,私下约定没有合法依据。就算房屋建成,非本集体成员也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权益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因违法用地或建设被责令拆除。所以这一行为不具备合法性。如果遇到宅基地权益或建房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专业解答当事人的宅基地被别人用于经营,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宅基地,宅基地有纠纷可以采取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起诉、申请调解、以及申请仲裁等。若是依旧不知道宅基地用于经营如何处理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专业解答房子建在别人宅基地上征收时应当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之后补偿,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拆迁之前首先是需要完成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的。房子建在别人宅基地上征收时如何补偿,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专业解答未经同意在他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1、如果本村人之间将宅基地进行了合法的买卖,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可以获得补偿。2、双方并没有买卖宅基地,但建房过程中,建造者经过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应按照约定分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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