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判断开设赌场是否涉及巨额金额,需明确统计抽头渔利数额和赌资数额。抽头渔利数额是从赌博活动里抽取的收益累计金额,赌资数额是用于赌博、换取筹码以及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总数额。
(二)当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可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
(三)一旦被认定为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开设赌场涉巨额金额认定依司法解释,有特定情形属“情节严重”。
2.金额方面,抽头渔利累计达3万以上、赌资累计达30万以上,算情节严重。
3.“抽头渔利数额”是赌博抽成累计额,“赌资数额”是参赌款物等总数额。
4.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认定要结合具体案情。
结论:
开设赌场时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或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且认定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开设赌场的认定中,抽头渔利数额即从赌博活动抽取的收益累计金额,赌资数额是用于赌博、换取筹码及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总数额。当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者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严重的开设赌场行为,会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罚。不过在司法实践里,不能仅依据金额来判断,还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认定。如果遇到与开设赌场法律认定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且详细的法律建议。
1.开设赌场涉及巨额金额认定有明确标准,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3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抽头渔利数额”是从赌博活动抽取的收益累计金额,“赌资数额”是用于赌博及赢取的款物总数额。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司法实践中认定时,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避免仅依据金额判断。
3.建议执法人员全面调查收集证据,准确计算抽头渔利和赌资数额。同时,加强对开设赌场犯罪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减少此类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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