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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觉得孩子成了累赘该怎么办

梁* 广西-桂林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9 12:05:39 489人阅读

离婚时觉得孩子成了累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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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双方应积极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不能互相推诿,因为这是法定义务。
(二)若双方能协商孩子抚养问题,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
(三)协商不成时,等待法院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
(四)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五)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或孩子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严重的会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6-01-19 17: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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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不能把孩子当累赘,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2.双方都不想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准许离婚。
3.能协商孩子抚养问题,可在离婚协议里明确抚养权、抚养费等。
4.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孩子原则,结合双方情况判决。
5.不直接抚养方要付抚养费,有探望权。
6.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要求支付,严重的构成遗弃罪。

2026-01-19 16:2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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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时不能将孩子视为累赘,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双方都不愿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准许离婚;能协商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可在离婚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协商不成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不直接抚养方有支付抚养费和探望的权利义务,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构成遗弃罪。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双方不能逃避对孩子的责任。如果双方都不想直接抚养孩子,这种行为违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法院不会准许离婚申请。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当协商不成时,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这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或孩子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在离婚孩子抚养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帮助。

2026-01-19 16:2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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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父母不能将孩子视为累赘,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法定义务。若双方都不愿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会准许离婚申请。

2.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判决。

3.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也享有探望权。若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或孩子有权要求其支付,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

建议父母增强责任意识,从孩子利益出发协商抚养问题。无法协商时积极配合法院,按判决履行义务,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2026-01-19 14:46: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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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离婚时不能把孩子当累赘。双方都不愿直接抚养孩子,法院不准许离婚申请,这强调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确保其成长环境的稳定性。
(2)若能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这种方式能体现双方的自主意愿,减少纠纷。
(3)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和生活环境等。这能最大程度保障孩子的利益。
(4)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望权,这既保障了孩子的物质需求,也维护了其与父母双方的情感联系。
(5)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或孩子可要求支付抚养费,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罪,这是对不履行义务行为的法律约束。

提醒:离婚涉及孩子抚养问题需谨慎处理,应优先考虑孩子利益。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2026-01-19 13:51:52 回复

【法律意见】可以经诉讼的方式。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一、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一)离婚状及副本各一份(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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