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前几天被治安拘留了,我想去看看他,不知可以不,请问治安拘留能会见吗?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1、各地拘留所对会见的具体规定不一样,请直接咨询当地部门。
2、正常的会见应该是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第四十六条 被拘留人员会见
(一)会见对象:被拘留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单位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二)会见时间:星期一、三、五的上午
9:00——1
1:00,下午
2:30——
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会见;
(三)会见次数:每个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只允许与近亲属会见一次。会见前必须在会见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会见。每次会见不超过10分钟,会见人员不超过3人;
(四)会见时只限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绝接收水果、烟酒、菜肴、食品等。会见人员所送物品必须经过值班民警检查后方可带入所内,严禁将危险品、违禁品带入拘留室;
(五)律师会见被拘留人员,必须持有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本人的律师执业证、被拘留人员或其家属的委托书或办案单位的证明文件。
这就是治安拘留能会见吗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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