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起诉中违约金计算分有约定和无约定两种情况。有约定时一般按约定执行,但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当事人可请求调整,判断过分高于以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标准。无约定时,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履行合同可得利益,且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的损失。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保障自身权益。
2.若认为约定违约金不合理,及时收集损失证据,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3.无约定时,要证明违约造成的损失及可得利益,以获合理赔偿。
法律分析:
(1)在合同起诉中,若合同对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有明确约定,一般遵循约定。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调整。判断是否过分高于损失,通常参考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这一标准。
(2)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提醒:
合同约定违约金时要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遇到违约金纠纷,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有约定的情况: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执行。若认为约定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以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标准。
(二)无约定的情况:损失赔偿额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起诉时,违约金计算分两种情况:
1.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不过,若约定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过大,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判断过高的标准通常是损失的30%。
2.无约定的,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包含合同履行后的可得利益,但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
结论:
合同起诉中违约金计算,有约定按约定执行,过分高于或低于损失可请求调整;无约定则按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包括可得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法律解析:
在合同起诉里,违约金计算规则明确。有约定时,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优先适用,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差异过大,当事人能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判断是否过分高于损失以违约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为参考。无约定时,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涵盖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能超出其订立合同时能预见的违约损失范围。若遇到合同违约金计算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寻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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