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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便离婚,父母与子女关系依旧存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
2.若孩子不愿认影响探望,双方先协商,了解孩子想法,一起找解决办法。
3.协商无果,有探望权一方可起诉,法院会依情况判决,必要时让另一方协助。
4.不直接抚养方要多关心孩子,修复关系,改善孩子态度。
2026-01-17 11:0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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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小孩不愿认一方不影响该方的探望权,双方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探望权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若小孩不愿认影响了探望权行使,首先可以通过协商,了解小孩不愿认的原因,共同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必要时会要求另一方协助,引导小孩正确认识亲子关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应从情感上关心孩子,修复亲子关系。如果您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7 10:3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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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小孩不愿认一方,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受离婚影响,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权。若小孩不愿认影响探望权行使,可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双方先协商,通过沟通了解小孩不愿认的原因,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2.若协商无果,有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保障其探望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必要时要求另一方协助,引导小孩正确认识亲子关系。
3.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多从情感上关心孩子,积极修复与孩子的关系,营造良好相处氛围,逐步改善孩子态度。
2026-01-17 08:4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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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基于血缘产生,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当小孩不愿认一方从而影响到探望权行使时,双方首先应进行协商。通过沟通交流,了解小孩内心的想法和不愿认的根源,然后共同探讨解决办法。
(3)若协商没有结果,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形作出判决,并且可能会要求另一方协助,帮助小孩正确认识亲子关系。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注重从情感层面关心孩子,积极采取行动修复与孩子的关系,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相处氛围,慢慢改善孩子的态度。
提醒: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要注意合法合理地行使权利,避免因不当行为给孩子造成心理伤害。不同情况对应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7 07:57: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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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先进行协商,通过沟通,全面了解小孩不愿认的具体原因,共同探讨并寻找解决办法。
(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障其探望权。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必要时会要求另一方协助,引导小孩正确认识亲子关系。
(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多在情感上关心孩子,积极主动修复与孩子的关系,营造温馨良好的相处氛围,逐渐改善孩子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7 06:39: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