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收集父亲只生不养的证据可从生活开销凭证、证人证言、沟通记录、相关部门证明等方面着手,整理固定这些证据有助于维护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若父亲只生不养,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有权维护自身权益。生活开销凭证中他人承担学费、医疗费等票据,能直接体现父亲未在经济上履行抚养责任;邻居、老师等证人证言可从日常角度证明父亲未照顾、陪伴孩子;沟通记录里父亲明确不管孩子的表述是其主观不履行义务的有力体现;社区、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则具备一定公信力,能侧面反映父亲未尽责。这些证据收集整理好后,在后续维权时可发挥重要作用。若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收集父亲只生不养的证据可从多方面入手,以在维护权益时提供有力支撑。
1.生活开销凭证:收集学费、医疗费等日常生活花费票据,若费用由他人承担,能证明父亲未履行抚养义务。
2.证人证言:寻找了解情况的邻居、老师等作证,他们可证明父亲在日常生活中未照顾、陪伴孩子。
3.沟通记录:保存与父亲就抚养问题沟通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若其明确表示不管孩子,是有力证据。
4.相关部门证明:向社区、村委会反映情况,获取他们出具的父亲未履行抚养责任的证明。
建议收集证据过程中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整理固定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法律分析:
(1)生活开销凭证是反映抚养责任履行情况的直接证据。学费、医疗费等票据能清晰展示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经济支出主体,若父亲未承担这些费用,说明其在经济上未履行抚养义务。
(2)证人证言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邻居、老师处于日常生活场景中,他们的所见所闻能从侧面反映父亲在生活照料、陪伴等方面的缺失。
(3)沟通记录可体现父亲的主观态度。其明确表示不管孩子的内容,是证明其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有力证据。
(4)相关部门证明具有权威性。社区、村委会基于对情况的了解出具的证明,能为案件提供官方层面的支持。
提醒: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合法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对于生活开销凭证,要注意收集完整且真实有效的票据,比如学费发票需有学校盖章,医疗费单据要有医院的相关信息,保证其能准确反映支出情况。
(二)在获取证人证言时,要提前和证人沟通好,让其清晰回忆并准确表述父亲未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况,同时最好形成书面的证人证言。
(三)保存沟通记录时,确保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的完整性,不能进行剪辑或篡改,并且要保留原始载体。
(四)申请相关部门证明时,要积极配合社区、村委会的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以便他们能客观公正地出具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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