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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设立动产质权时,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交付质押财产,要注意留存交付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交付时的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纠纷发生时证明质权存在及其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6-01-16 17: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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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约定动产质权通常无效,设立质权需书面订立质押合同,这是法律强制要求,可明确双方权责、减少纠纷。
2.即便没签书面合同,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也能设立,毕竟动产质权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3.但无书面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举证难,可能无法主张质权或质权范围不明。建议订立书面合同保障权益。
2026-01-16 16:3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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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口头约定的动产质权通常无法律效力,设立质权应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虽交付质押财产也可设立质权,但无书面合同易产生举证等风险,建议订立书面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设立质权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这是强制性要求,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动产质权作为实践合同,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即便未订立书面合同,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也能设立。然而,缺乏书面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难以举证质权的存在及具体内容,可能无法主张质权或质权范围不明确。所以,为保障质权顺利实现和自身权益,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很有必要。若在质权设立等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6 15:0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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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约定的动产质权通常不具法律效力,法律要求设立质权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其目的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纠纷。
2.即便未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若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质权也能设立,因为动产质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3.但没有书面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举证证明质权存在及具体内容困难,可能无法主张质权或质权范围不明确。
4.为保障质权顺利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2026-01-16 13: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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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设立动产质权需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口头约定一般不具法律效力,这是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潜在纠纷。
(2)即便未订立书面质押合同,若出质人交付了质押财产,质权也能设立,因为动产质权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3)然而,缺乏书面合同会带来风险。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难以举证质权的存在及其具体内容,可能导致无法主张质权或质权范围不明确。
提醒:
为避免纠纷和保障质权实现,设立动产质权时应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如有疑问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2:55: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