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廊坊法律咨询 > 廊坊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借贷式诈骗案中应如何进行证据收集

借贷式诈骗案中应如何进行证据收集

付* 河北-廊坊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16 05:16:57 326人阅读

借贷式诈骗案中应如何进行证据收集

其他人都在看:
廊坊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廊坊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借贷式诈骗证据收集要紧扣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隐瞒事实这两个关键。
2.先固定借贷关系证据,像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资金交付和双方达成的借款共识。
3.收集虚构隐瞒事实的证据,例如对方虚构借款用途的聊天记录、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能反映其隐瞒财务状况的债务凭证、征信报告等。
4.获取证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比如资金去向证明、失联证据、证明对方无还款能力还借款的材料等。
5.辅助证据也很重要,包括证人证言、合法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
6.要留意证据的合法性,及时固定原始载体,保证证据链完整,这样才能有力支撑诈骗指控。

2026-01-16 12:09:02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借贷式诈骗证据收集关键在于核心要件。固定借贷关系证据是基础,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能明确资金交付与双方合意,体现借贷事实。
(2)收集虚构隐瞒事实的证据意义重大。对方虚构借款用途的聊天记录、虚假证明文件,以及隐瞒财务状况的债务凭证、征信报告等,可证明其在借款时存在欺诈行为。
(3)获取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是重点。资金去向证明、失联证据、无还款能力却借款的证明等,能反映出行为人借款时就不打算还款的主观意图。
(4)辅助证据也不可忽视。证人证言、合法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可从不同角度补充和印证主要证据。

提醒:收集证据务必确保合法性,及时保存原始载体,构建完整证据链,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1:25:08 回复
咨询我

(一)固定借贷关系证据:保留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和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资金交付与双方达成借款合意。
(二)收集虚构隐瞒事实的证据:留存对方虚构借款用途的聊天记录、虚假证明文件,以及能表明其隐瞒财务状况的债务凭证、征信报告等。
(三)获取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收集资金去向证明、失联证据、证明对方无还款能力却借款的材料等。
(四)收集辅助证据:可收集证人证言、合法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
(五)确保证据合法性:及时固定原始载体,保证证据链完整以支撑诈骗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6-01-16 09:42:28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借贷式诈骗证据收集要围绕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隐瞒事实展开,需固定借贷关系、虚构隐瞒事实、非法占有目的等证据,同时收集辅助证据,保证证据合法且形成完整证据链。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借贷式诈骗需有充分证据。固定借贷关系证据能证明双方存在资金往来与借款合意,是基础证据。收集虚构隐瞒事实的证据,可体现行为人欺骗手段,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获取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是区分正常借贷与诈骗的关键。辅助证据则可从旁印证整个诈骗过程。证据合法性是前提,原始载体能确保证据真实性。只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有力支撑诈骗指控。若在借贷过程中怀疑遭遇诈骗,不知如何收集证据或对证据的有效性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6 08:24:30 回复
咨询我

1.借贷式诈骗证据收集关键在于围绕行为人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隐瞒事实这两个核心要件,全面且合法地收集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支撑诈骗指控。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先固定借贷关系证据,保留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资金交付和双方达成的借款合意。
-收集能证明对方虚构隐瞒事实的证据,像对方虚构借款用途的聊天记录、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隐瞒财务状况的债务凭证、征信报告等。
-获取能体现对方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例如资金去向证明、失联证据、证明其无还款能力却仍借款的材料等。
-收集辅助证据,如证人证言、合法的录音录像、报警记录等。
-注重证据合法性,及时固定原始载体,保证证据链完整。

2026-01-16 06:40:28 回复

你好,一、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是否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二、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2)《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实物证据的收集主要是通过等方式进行的吗

    专业解答主要是通过勘验、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调取、当事人提供等方式进行的。收集实物证据除针对实物证据易灭失的特点,强调必须迅速及时收集外,还要强调深入细致地收集,以保证能够发现提取到各种细微的痕迹与物证。实物的固定保全,以不损毁、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尤其要注意分案分别保管,以防不同案件的证据相互混淆。

    2024.06.24 7629阅读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