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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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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想签财产协议离婚该怎么做

赵* 吉林-通化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15 12:45:22 353人阅读

老公想签财产协议离婚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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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协议离婚需满足双方自愿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的条件,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对方提出签订财产协议离婚时,要先确定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及财产分割方案。若同意,双方要就财产范围、归属、债务承担等达成明确约定,并签字确认协议。
(3)完成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4)若对财产协议内容有异议,可先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提醒:签订离婚财产协议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保障协议合法且维护自身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进一步咨询分析。

2026-01-15 18:1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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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自身意愿。先明确自己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对方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
(二)签订书面协议。若同意,双方就财产范围、归属、债务承担等内容达成明确约定,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
(三)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四)经过冷静期。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五)协商或诉讼。若对财产协议内容有异议,先与对方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六)咨询律师。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确保协议内容合法且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6-01-15 17:29: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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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老公提出签订财产协议离婚,需确认本人是否同意,同意则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程序办理离婚登记;有异议可协商修改,协商不成走诉讼途径,签协议前建议咨询律师。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协议离婚要双方自愿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意思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当老公提出签订财产协议离婚时,若本人同意,双方要对财产范围、归属、债务承担等达成明确约定并签字。接着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解除。若对财产协议内容有异议,可先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为保障自身权益,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若在处理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上有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5 16:3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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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协议要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当老公提出签订财产协议离婚时,关键在于确认自己是否同意离婚及财产分割方案。
2.若同意离婚及财产分割方案,双方应就财产范围、归属、债务承担等内容达成明确约定,协议需双方签字确认。之后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3.若对财产协议内容有异议,可先与对方协商修改,协商不成则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4.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并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5 16:04: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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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民法典,协议离婚要双方自愿,还得签书面离婚协议。协议里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的意见。
2.老公提出签财产协议离婚,得先确定你是否同意离婚和财产分割方案。要是你同意,双方要对财产范围、归属和债务承担等内容有明确约定,协议得双方签字确认。
3.之后,双方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三十天冷静期,双方还得再次一起申请发离婚证,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4.如果你对财产协议内容有意见,可以和对方协商修改。要是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
5.建议你签协议前找专业律师咨询,保证协议内容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2026-01-15 14:10:5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相关知识: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第二,必须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案外人仅仅是对的执行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者建议,这不是执行异议。第三,执行异议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如果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案外人再提异议的,则属于新的争议,应通过新的诉讼程序解决,而不能作为执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一般应由案外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由书记员记录在案,但要说明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权利的理由,并提供必需的证据。对执行异议的处理结果: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的规定,执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审查后,一般将作出这样三种处理:第一,予以驳回执行异议没有理由、不符合条件的,应通知驳回,继续执行。案外人虽然提出了执行异议,但却没有提供必要的理由和证据,执行人员在进行必要的调查以后也没有收集到能证明执行异议成立的证据,即应认为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驳回的形式一般视情况而定。以口头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执行人员可以用口头形式予以驳回;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第二,中止执行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符合条件的,执行人员应报请院长批准后中止执行。但中止执行仅限于案外人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则不应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程序的,由合议庭审查或者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认为人民制作的法律文书确有错误,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如果执行根据是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可以通知有关制作单位审查处理。第三,进行再审对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人民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案外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若审理后认为案外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应重新恢复执行,用书面通知驳回案外人的异议;反之,则变更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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