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福建法律咨询 > 漳州法律咨询 > 漳州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信用社员工行政处罚条例对违规放贷怎么处罚的?

信用社员工行政处罚条例对违规放贷怎么处罚的?

周** 福建-漳州 行政处罚咨询 2018.04.10 11:41:52 12160人阅读

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之前跟信用社办理了资金贷款,这个过程中信贷员向我索要好处费,想咨询下他我可以举报他吗?信用社员工行政处罚条例中对于违规放贷是怎么处罚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漳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漳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根据信用社员工行政处罚条例的规定,你可以向其单位进行举报,工作人员违规,依照本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一)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二)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
(四)其他处理:解聘、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
以上处罚可以并处。

2018-04-10 11:53:52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山西-太原

信用社员工行政处罚条例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在权限范围内的,可直接办理,超权限的报上级批准。
(一)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和扣发奖金、目标责任津贴的,信用社、联社及科、股或监督检查组的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
(二)给予调离现岗位、停职、罚款处理的,信用社主任、联社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工作人员由联社领导决定,县(市)联社主任、副主任由地(市)管理部门批准;
(三)给予赔偿经济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处理的,信用社主任、联社部门负责人及以下工作人员,由监察部门提出意见报联社领导批准;联社主任副主任由地(市)管理部门批准;
(四)给予免职、解聘处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征求监察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意见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给予辞退、除名处理或行政处分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部门征求监察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意见后,报联社批准;
(六)对信用社主任和联社科(股)长及以下违规人员的行政处分由联社决定,报地(市)分行农金科备案;对联社主任、副主任的行政处分,由地级管理部门决定,报省管理部门备案;
(七)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有权审批该专业职务的职称委员会批准;
(八)上级主管部门在受理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时,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联社和信用社核实执行;
(九)取消联社正副主任和信用社正副主任任职资格,由银监局按权限作出决定。

2018-04-10 11:42:52 回复

对于你所说的情况,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还没有不予追究的政策。相反,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均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比如湖南省卫计委专门发出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应用解释,明确了“《修改决定》生效以前发生的行为,依照行为发生当时的原《条例》或者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是违反当时的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行为的当事人,还得追究违法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
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
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
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嫖娼处罚
25360人阅读

嫖娼行为严重影响社会风气,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那么嫖娼处罚规定有哪些,嫖娼处罚时效是多久,嫖娼处罚决定书内容是什么,以及嫖娼处罚措施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斗殴滋事
22431人阅读

寻恤滋事是指行为人无事生非、挑衅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聚众斗殴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寻恤滋事和聚众斗殴很容易混淆。那么寻恤滋事与聚众斗殴区别是什么,聚众斗殴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吸毒拘留多少天
37230人阅读

我们国家对于吸毒成瘾的人会进行强制戒毒措施,对于吸毒人员,会强制的戒毒所进行戒毒治疗,那么吸毒拘留一般是多久,吸毒拘留多少天,吸毒的危害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

行政处罚法释义
6303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行政处罚法释义相关内容,那么行政处罚法释义有哪些,以及合同违法行政处罚裁量有哪些规定,以及行政处罚的制裁措施有哪些等内容,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工商行政处罚程序
5286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工商行政处罚程序相关内容,那么工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工商行政处罚程序流程是什么,以及工商行政处罚的上限都有哪些规定,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