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权利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身因侵权行为导致的销量下降、利润减少等直接损失情况。
(2)若实际损失难以确定,可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计算需结合侵权产品销量与单件利润,但需排除非侵权因素产生的利润部分。
(3)当权利人损失与侵权人获利均难以确定时,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倍数需综合商标知名度、许可范围及期限等因素判断。
(4)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式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增加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公证费等。
(5)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无法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提醒:
权利人遭遇商标侵权时,应及时收集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或许可使用费相关证据;若证据不足,可请求法院酌情判决,注意恶意侵权的加重赔偿情形,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获取帮助。
2026-01-15 12:54:02 回复
咨询我
(一)优先以权利人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额。权利人可统计因侵权导致的销量减少、收入降低等直接损失,这是赔偿的首要计算方式。
(二)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按侵权人获利计算。可通过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件利润估算,若侵权人未公开利润,参考同行业同类产品平均利润。
(三)前两者均无法确定时,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许可合同,按合同约定的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赔偿额。
(四)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主张一倍到五倍赔偿。需收集侵权人重复侵权、隐瞒侵权所得等恶意证据,以及侵权造成严重影响的材料。
(五)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时,请求法院判决五百万元以下赔偿。向法院提交侵权行为相关证据,由法院根据侵权情节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1.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026-01-15 12:53:36 回复
咨询我
确定商标侵权赔偿时,优先按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按侵权方侵权获利计算;两者都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合理确定。
故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数额基础上,按一倍到五倍增加赔偿。赔偿需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
若权利人损失、侵权获利、商标许可费均无法确定,法院将根据侵权情节判决不超过五百万元的赔偿。
2026-01-15 12:27:3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商标侵权赔偿数额按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依次确定;恶意侵权情节严重的可加倍赔偿,赔偿含合理开支,无法确定时法院最高判五百万元。
法律解析: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遵循特定顺序。首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两者均难以确定的,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至五倍之间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需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若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赔偿。遇到商标侵权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准确计算赔偿数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5 10:35:11 回复
咨询我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需依次遵循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侵权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倍数的递进计算规则,对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加重赔偿,同时赔偿数额需涵盖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开支,若前三种方式均难以确定则适用法定赔偿上限。
1.优先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若两者均无法确定,则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2.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可在通过上述任一方式确定的数额基础上,按照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标准加重赔偿数额。
3.赔偿数额应当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调查取证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必要支出。
4.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获利、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026-01-15 10:25:0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