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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取得抚养权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若对方拒不协助,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应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因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可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提起变更诉讼。若发现直接抚养方存在虐待子女等不适宜继续抚养的情形,可收集证据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整个过程都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
2.解决措施和建议:
-遇到对方阻碍探望权行使时,及时收集对方拒绝协助的证据,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经济困难需调整抚养费,要准备好能证明经济状况的材料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尽快提起诉讼。
-发现直接抚养方有不适宜继续抚养的情况,第一时间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2026-01-14 10:36: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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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拿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去看望孩子。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要配合。要是对方不配合,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没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约定或法院判决给抚养费。要是因为经济困难等合理原因,可和对方商量调整抚养费数额或支付方式,谈不拢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
3.如果发现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有虐待孩子、不履行抚养责任、得了重病或者因残疾没能力继续抚养等情况,可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要求重新确定抚养权。
4.不管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要把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
2026-01-14 09:44: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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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若对方拒绝协助,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因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无法支付,可先与对方协商调整金额或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3)当发现直接抚养方存在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时,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4)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
提醒:
在处理探望权、抚养费及抚养权变更等问题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4 08:5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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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对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支付抚养费应按约定或判决执行,遇到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先和对方协商调整金额或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可提起抚养费变更诉讼。
(三)发现直接抚养方有虐待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等情形,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四)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要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4 08:3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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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取得抚养权一方有探望权,应支付抚养费,特定情况可申请变更抚养费或抚养权。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若对方不协助,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未取得抚养权一方要按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若因经济困难等正当理由,可先与对方协商调整,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另外,当发现直接抚养方有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可收集证据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整个过程都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如果大家在抚养权、探望权以及抚养费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子女的健康成长。
2026-01-14 07:35:4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