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内江法律咨询 > 内江金融诈骗辩护法律咨询 > 骗取养老金会面临怎样的惩处

骗取养老金会面临怎样的惩处

苏* 四川-内江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12 14:39:14 497人阅读

骗取养老金会面临怎样的惩处

其他人都在看:
内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内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对于个人而言,应增强法律意识,诚信参保,不参与任何骗取养老金的行为。若发现身边有此类行为,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避免养老金被非法骗取。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审核力度,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参保人员信息和养老金领取情况进行严格核查,防止欺诈行为发生。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骗取养老金案件时,要准确认定骗取金额和情节,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判定,确保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都能得到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26-01-12 18:30: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骗取养老金需承担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具体惩处结合骗取金额、情节等因素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社会保险法,以欺诈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而从刑法角度看,骗取养老金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公私财物数额不同,量刑也有所不同,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骗取金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行政责任也不免除。如果遇到关于骗取养老金法律责任认定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12 18:17:03 回复
咨询我

1.骗取养老金的行为会面临行政和刑事双重责任。从行政层面看,依据相关法律,以欺诈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还会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从刑事层面看,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诈骗金额和情节不同,量刑有所差异,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社保机构应加强审核监管,提高对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从源头上减少骗取养老金情况的发生。
-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骗取养老金法律后果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
-对于已发生的骗取养老金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起到警示作用。

2026-01-12 17:06:12 回复
咨询我

1.骗取养老金要担行政和刑事责任。按社会保险法,用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社保待遇,社保行政部门会责令退还骗得的社保金,还会处骗得金额2倍到5倍的罚款。我曾了解到一个案例,有人为了骗取养老金伪造了虚假的工作经历证明,最终被责令退还并面临高额罚款。
2.这种行为还可能构成诈骗罪。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可能要交罚金,也可能只交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要交罚金或被没收财产。
3.实际中,若骗的金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不会免除。具体怎么惩处,要综合骗的金额、情节等因素来定。曾经有骗取养老金的案件,就是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后进行了合理的判决。

2026-01-12 15:22:06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从行政责任来看,依据社会保险法,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还会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这是对违规行为的行政性制裁。
(2)刑事责任方面,骗取养老金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诈骗公私财物数额不同,量刑也不同。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
(3)在实际处理中,若骗取金额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也不能免除,最终惩处会综合考虑骗取金额、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提醒:
骗取养老金后果严重,不要心存侥幸实施此类行为。若遇到养老金相关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1-12 15:21:58 回复

第五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行政复议机构在本级行政复议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加强对其行政复议机构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监督。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权限,通过定期组织检查、抽查等方式,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检查结果。第五十七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可以制作行政复议建议书,向有关机关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第五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第五十九条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备案。第六十条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行政复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素质。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定期总结行政复议工作,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行政复议决定的要求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或者违反规定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六十三条拒绝或者阻挠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不履行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职责,经有权监督的行政机关督促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第六十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人员违法的事实材料直接转送人事、监察部门处理;接受转送的人事、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送的行政复议机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