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海淀区法律咨询 > 海淀区夫妻债务法律咨询 > 要离婚,男方不离,外债也不还怎么办

要离婚,男方不离,外债也不还怎么办

韩* 北京-海淀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1.12 01:49:42 373人阅读

离婚,男方不离,外债也不还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海淀区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海淀区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女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关于外债的处理,若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偿还义务。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且拒绝偿还外债,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请求法院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若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承担比例会根据债务的实际情况、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女方需收集与债务相关的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存在及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情形。

提醒:
女方应注意收集并保存债务相关证据,明确债务用途;若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2 07:15:00 回复
咨询我

(一)女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无需对方同意,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二)针对外债问题,女方需收集债务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三)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可请求法院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若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可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6-01-12 05:23:11 回复
咨询我

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时,既可以通过相关组织进行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会先开展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没有效果,就会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外债,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或拒绝偿还债务,女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请求法院对债务的性质进行认定并分割份额。法院判定为共同债务后,通常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女方需要收集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债务情况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活动。

2026-01-12 04:53:3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对夫妻外债的性质及偿还责任进行认定和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外债,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需承担偿还义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离婚诉讼中,女方可请求法院对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进行认定,并对偿还责任进行分割。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或拒绝偿还外债,法院也会依据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确定双方各自承担的比例。女方需收集借条、转账记录、债务用途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对离婚诉讼的具体流程或债务认定的证据收集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法律帮助。

2026-01-12 04:49:40 回复
咨询我

女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可在诉讼中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与分割,明确双方的偿还责任。

1.离婚诉讼的启动与审理:女方无需经过男方同意,可直接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先组织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经审理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将依法准予离婚。

2.外债的认定与分割:女方需收集外债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女方可向法院提出对债务进行认定和分割的请求,法院会依据证据判断债务性质。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会判决双方按实际情况承担相应比例的偿还义务,男方是否同意离婚或拒绝偿还,不影响法院对债务分割结果的执行。

2026-01-12 02:56:08 回复

婚姻法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也有例外:  其次若债务是真实有效的,那么配偶要证明该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而是夫妻一方个人的债务,而且夫妻关系恶化,债权人对此是明知的。  若满足上述2个条件,配偶一方无需替对方清偿债务。  《婚姻法》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应当支持。  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男方欠外债夫妻离婚后女方要不要偿还的呢

    专业解答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男方欠外债夫妻离婚后女方要不要偿还的呢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2024.02.19 1765阅读
  • 男方不工作,背着女方借外债,女方起诉离婚,第一次会判离婚吗?

    专业解答1、如果没有证据来证明感情破裂,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2、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原、被告一人一半,但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3、在第一次没有判决离婚后,如果原告还想离婚,可以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得可能性比较大。

    2024.09.20 1539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