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变动,承租人可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无需搬离且无补偿。
(二)房东提前解约,合同有约定按约定付违约金,无约定则赔偿实际损失,如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
(三)房东卖房应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四)房东未通知致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请求赔偿,补偿金额结合约定与实际损失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结论:
租赁房屋在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可继续履行至期满且无补偿;房东提前解约需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房东卖房应通知承租人,未通知致其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需担责,补偿金额依约定和损失定,协商不成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买卖不破租赁”保障了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的合法权益,即便房屋所有权转移,租赁合同依然有效。若房东提前解除合同,这属于违约行为。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没约定则要赔偿承租人如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实际损失。同时,房东卖房时通知承租人是其法定义务,保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租赁房屋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承租人可继续履行合同至期限届满且无补偿。若房东提前解约,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未约定的,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如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
2.房东出卖房屋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致承租人无法行使该权利,承租人可请求房东担责,补偿金额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损失确定。
3.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房东提前解约或未通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应积极承担责任。若协商补偿金额不成,权益受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按民法典,在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占有房屋期间,即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租赁合同依然有效,这就是“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能继续履行合同直至期满,不用搬离,且无补偿。
2.若房东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合同未约定的,要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像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
3.房东出卖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若房东没履行通知义务,致使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要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补偿金额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确定。协商不好的,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1)依据民法典,租赁房屋在承租人占有期限内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可继续履行合同至期满,此情况无补偿。
(2)若房东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支付违约金;没约定的,要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像搬家费、临时安置费等。
(3)房东出卖房屋时,需在合理期限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通知致承租人无法行使该权利,承租人可请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补偿金额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
提醒:
承租人遇到房东提前解约或未履行通知义务等情况,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