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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买卖合同中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但不得超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不适用定金罚则。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可由当事人商定,不过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这一比例的部分,不能认定为定金,只能当作预付款等其他款项。在适用定金罚则时,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只需返还双倍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按原数返还;若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仅没收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要返还给给付方。比如合同标的额为十万元,定金最多两万元,超出部分就不适用定金罚则。若在买卖合同定金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0 15:0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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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中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但有上限规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比如合同标的额十万元,定金最多两万元,超出部分只能视为预付款等其他款项。
2.当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法定上限,超出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收受定金方违约,仅返还双倍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原数返还;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没收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返还给给付方。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当事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主合同标的额,并严格按照不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标准约定定金数额,避免因约定过高导致部分定金丧失定金罚则效力。
2.合同双方要仔细审查定金条款,确保定金数额符合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
2026-01-10 13: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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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由买卖双方商量确定。不过,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我曾经遇到过一个类似的交易,双方在定金数额上就因为没搞清楚这个规定产生了纠纷。
2.要是定金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效力。打个比方,合同标的额是十万元,那定金最多只能是两万元,多出来的部分不能算定金,只能当作预付款或者其他款项。
3.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法定上限,超出的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要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了,只需要返还双倍的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按原来的数额返还;要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了,收定金的一方只没收法定上限部分的定金,超出部分要还给付定金的一方。
2026-01-10 12:11: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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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买卖合同里定金数额由当事人协商,但不能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比如合同标的额大,定金数额也需在规定比例内确定。
(2)若定金数额超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不具备定金法律效力。像合同标的额五十万,定金最多十万,超出部分就不是定金性质。
(3)在适用定金罚则方面,若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原数返还;给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没收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返还给给付方。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注意定金数额不能超法定上限,避免因约定不当导致权益受损,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10:1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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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签订买卖合同确定定金数额时,当事人应先明确主合同标的额,将定金数额控制在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以内,避免超出部分无法产生定金效力。
(二)若已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法定上限,在一方违约时,收受定金方和给付定金方要清楚超出部分的处理方式。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双倍返还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原数返还;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收受方没收法定上限部分定金,超出部分返还给给付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2026-01-10 08:3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