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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的时间范围大概是多久

王** 四川-资阳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10 06:34:31 369人阅读

赔偿款的时间范围大概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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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主张赔偿时,要留意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那天开始算。在这三年里及时去主张赔偿,避免超过期限后义务人提出时效抗辩,导致自己丧失胜诉权。
(二)对于赔偿款支付期限,如果是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赔偿,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通常是十至十五日来履行;若是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就按照协议里约定的支付期限执行。逾期未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6-01-10 11:2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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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赔偿款的主张需在三年诉讼时效内提出,支付时间依据法律文书或协议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若超过该期限起诉,义务人可进行时效抗辩,权利人会丧失胜诉权。赔偿款的实际支付期限分两种情况,若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赔偿,履行期限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通常为十至十五日,逾期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则按协议约定执行。不过,不同类型赔偿的时效可能存在特殊规定,但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如果遇到赔偿相关的法律问题,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6-01-10 11:0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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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赔偿款的时间范围确定,要综合考虑主张权利的时效与履行期限。主张赔偿应在一般规定的三年时效内提出,支付时间则依据法律文书或协议来确定。
2.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方面,按照相关法律,一般的侵权、合同违约等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一旦超过这个期限起诉,义务人可以进行时效抗辩,权利人会失去胜诉权。不过不同类型赔偿的时效可能存在特殊规定。
3.赔偿款的实际支付期限方面,若赔偿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的,履行期限按照生效法律文书指定,通常是十至十五日,逾期未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支付期限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4.建议当事人在知晓权利受损后,及时收集证据并主张赔偿,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在达成赔偿协议或等待法律文书时,明确赔偿款支付时间,若对方逾期未支付,及时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2026-01-10 10:3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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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款的时间范围确定,要综合考虑主张权利的时效和履行期限。
一是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像侵权、合同违约这类常见的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那天开始算。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才去法院起诉,对方可以拿诉讼时效已过作为理由进行抗辩,这样权利人就可能打不赢官司。
二是赔偿款的实际支付期限。如果是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了赔偿,那么支付时间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上规定的来,一般是十到十五天。要是超过时间没支付,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是双方自己达成了赔偿协议,支付时间就按照协议里约定的来。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类型的赔偿在时效上可能有特殊规定,但大多数情况下是适用三年诉讼时效的。所以,要主张赔偿的话,最好在三年时效内提出来,赔偿款支付时间按照法律文书或者协议确定。

2026-01-10 08:55: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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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赔偿款的时间范围确定涉及主张权利的时效与履行期限两方面。主张赔偿的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一旦超过这个期限起诉,义务人能以时效进行抗辩,权利人就会失去胜诉权。
(2)赔偿款的实际支付期限,若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确定赔偿,履行期限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通常是十至十五日,逾期未付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则按协议约定的支付期限执行。不过不同类型赔偿的时效可能存在特殊规定,但一般适用三年诉讼时效。

提醒:
主张赔偿要在三年时效内提出,同时注意不同类型赔偿可能有特殊时效规定。面对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0 08:28:52 回复

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日益多样、丰厚,财产关系日趋复杂,为了更好地规范夫妻财产关系,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了具体的规定。本文要阐述的是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概念、意义、范围是什么。一、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概述1、我国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概念所谓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由一方占有、使用、支配与处分的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是同时并存的,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与补充。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在我国婚姻立法史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这是一个突破,更是一个里程碑。法律规定特有财产主要是为了弥补共同财产制度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使得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夫妻特有财产制度的意义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范围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针对您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问题解答如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人民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它不仅规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也规定着因的行为而受到行政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诉权的范围,还规定着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具体内容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诉讼受案的范围,可以分为正面举例、侧面排除和笼统性规定。1、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正面举例,主要规定是源自《行政诉讼法》第11条。.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认为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认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侧面排除,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2条。.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笼统性规定,主要规定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3、其他法律的特殊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了在某些情况的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如该项规定自然人或者单位对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小结:行政诉讼因其主体的特殊性,其案件范围也受到很大的局限。然而正是一方主体为,才使得人们不敢诉讼。但是只要我们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相信我们的权益能得到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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