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冷静期过完当天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当天属于该三十日的时间范围内,因此可以在当天申请。
(二)申请领取离婚证需满足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要求。双方在冷静期结束当天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时,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内容如下: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接收离婚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受理回执单开始计算,接下来的三十天内,任意一方若改变主意,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里,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这个期限内申请均有效。
冷静期结束当天,双方若一同到场申请且材料等符合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会当场发放离婚证,所以当天能成功领取。
结论:冷静期届满当天,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可以领取离婚证。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是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受理回执单之日起的三十日,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过完当天属于届满后的三十日内的时间范围,只要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且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确认无误后,会依法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若对离婚相关流程、材料准备或法律问题存在困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冷静期过完当天可以领取离婚证,只要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且各项条件符合规定即可。
1.离婚冷静期的计算起点为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持续时间为三十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若反悔,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结束当天属于这个三十日的时间范围内,因此当天申请是符合规定的。
3.冷静期结束当天双方共同前往申请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意愿、提交的材料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