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股东,股东的存在是其设立和存续的必要前提。
法律解析: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主体和所有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即便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殊形式,也需有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没有股东就无法完成出资,进而不能进行设立登记等法定程序,公司也就无法成立。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股东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权益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存续确实必须以股东的存在为必要前提。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主体和所有者,依据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设立,无股东就无法完成出资、设立登记等法定程序,公司也就无法成立。
2.为确保有限责任公司顺利设立和存续,应做到以下几点:
-发起人要明确公司股东人数,确保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股东。
-股东需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及时足额完成出资。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设立登记,保证登记信息中股东信息准确无误。
1.有限责任公司一定要有股东。按照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不超过五十个股东出资成立,这些股东是给公司出钱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要按照自己承诺出的钱数为公司承担责任。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情况,它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来当股东。
3.不管股东有多少,有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法定条件。要是没有股东,公司就没办法完成出资、设立登记等法定流程,也就成立不了。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和持续存在都得有股东才行。
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包含股东要素,按照法律规定,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是公司出资主体与所有者。
(2)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降低了股东投资风险。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特殊形式,可由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股东设立,进一步体现股东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重要性。
(4)没有股东,就无法完成出资、设立登记等法定程序,公司无法顺利成立,存续也失去基础。
提醒: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要确保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不同情况的公司设立在股东出资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在创建公司的过程中,并不一定必须要有两位或以上的股东参与。实际上,仅有一位股东亦可完成该项任务。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无法证明其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具有明确的区分界限,那么他将被要求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专业解答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是否必须征得全体股东的同意才能将股东的股权转赠给父亲鉴于股权赠与实际上相当于股权转让,因此需获得其他股东超过半数之同意方能实现。在此期间,其他持有相同份额股权的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第7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得知,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皆可自行协商决定是否将自身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行转让。
专业解答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是股东么在本质上,发起人并不等同于股东,只有在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的那一刻起,才能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创办的股份有限公司,每个发起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自己可以承担价值公司章程中所规定其应认购的比例股份。
专业解答在公司刚成立时,股东协议并非强制要求签署的,因为现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申请者仍需提交一些必备材料,例如书面申请函、经营场地证明文件、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还有公司法人代表的详细个人信息等。这些文件对于公司的成立和运营具有关键作用。虽然股东协议不是必须的,但是建议股东之间还是要协商制定,以便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公司能够稳定发展。
专业解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并不一定要求至少两人。实际上,一位投资者也可以依法设立公司。然而,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那么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单一股东的存在,但在特定情况下,股东可能需要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
律师解析 公司设立时并不是必须要有股东协议。 一、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登记机关需要的材料。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律师解析 公司设立时并不是必须要有股东协议。 一、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和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其他登记机关需要的材料。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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