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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离婚后占着房子不给该怎么办

高* 云南-昭通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1.06 14:13:16 309人阅读

一方在离婚后占着房子不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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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一方不交付约定或判决归对方的房屋,协议离婚可先起诉再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还能主张赔偿损失,要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若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明确房屋归属后对方不交付,当事人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义务,待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法院已判决房屋归属,当事人直接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即可。法院在强制执行时,有权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逾期不迁出可强制迁出,还会对拒不履行者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此外,因对方占用房屋产生的租金等损失,权利人可另行主张赔偿。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保留好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被占用等相关证据。若在处理此类问题中遇到复杂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06 21:0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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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一方不交付约定或判决归对方的房屋,另一方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权利。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明确房屋归属的,可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离婚且法院已判决房屋归属的,可直接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时会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逾期未迁出则强制迁出,还会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权利人因对方占用房屋产生的损失如租金损失等,可另行主张赔偿。
3.建议权利人保留好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被占用的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19: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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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若一方不交付约定或判决归对方的房屋,另一方能凭借生效法律文书来主张权利。
2.协议离婚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明确了房屋归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交付房屋。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离婚时,若法院已判决房屋归属,可直接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4.法院强制执行时,会让被执行人限期迁出房屋。若逾期未迁出,法院会强制其迁出,还会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拘留。
5.因对方占用房屋产生的损失,像租金损失等,权利人可另外要求赔偿。
6.要保留好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被占用的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17:4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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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若一方不交付约定或判决归对方的房屋,根据离婚方式不同,维权途径也不同。协议离婚的,若离婚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可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则可申请强制执行。
(2)诉讼离婚的,若法院已判决房屋归属,可直接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时会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逾期不迁会强制迁出,还会对拒不履行者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
(3)权利人因对方占用房屋产生的损失,如租金损失等,可另行主张赔偿。

提醒:
要保留好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被占用的相关证据,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16:3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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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时,若离婚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交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二)诉讼离婚,法院已判决房屋归属的,直接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三)法院强制执行可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迁出,逾期强制迁出,还可对被执行人罚款、拘留。
(四)因对方占用房屋造成的损失,权利人可另行主张赔偿。
(五)要保留离婚协议、判决书、房屋被占用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2026-01-06 15:56:14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三、安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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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0 1300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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