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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保护范围,依据图片或照片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
(二)判断产品种类,以用途功能等为依据,看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相同或相近种类。
(三)进行设计对比,以一般消费者视角,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对比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考量全部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无实质性差异为近似,完全一致为相同。
(四)排除特定特征,功能性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特征不纳入侵权判定的创造性对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2026-01-06 09:06: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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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判定,看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且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属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需按确定保护范围、判断产品种类、对比设计三步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明确规则。先确定授权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为准,简要说明辅助解释。接着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相同或相近种类,依据是产品用途功能等。最后对比设计,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判断主体,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近似,完全一致则相同。同时,功能性和现有设计特征不纳入创造性对比。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关的侵权纠纷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6 08:39: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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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判定核心在于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且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属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
2.具体判定规则:
-确定授权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
-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为相同或相近种类,依据产品用途功能等划分。
-对比被控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以一般消费者认知为判断主体,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考量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为近似,完全一致则为相同。同时,功能性设计特征及现有设计特征不用于侵权判定的创造性对比。
3.解决措施与建议:
-专利权人应清晰界定授权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保留好相关图片、照片及简要说明。
-对于被控侵权方,仔细分析产品用途功能,判断是否与专利产品属相同或相近种类。
-双方在对比设计时,可参考市场上一般消费者的认知和判断。
2026-01-06 06:5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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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要依据专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关键在于看被控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近似,同时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要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
2.确定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能帮助解读图片或照片内容。
3.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相同或相近种类,一般按产品用途、功能等划分。
4.对比被控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时,以普通消费者的知识和认知能力为判断依据,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考虑所有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就是近似,完全一样则为相同。
5.功能性设计特征和现有设计特征,不用于侵权判定的创造性对比。
2026-01-06 06:55: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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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确定保护范围是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基础,授权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起到解释作用。比如某产品外观在图片中的独特线条等是保护依据。
(2)判断产品种类很关键,依据产品用途功能等划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为相同或相近种类。像两种都是用于照明的灯具,就可能属于相近种类。
(3)对比设计时,以一般消费者视角,运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若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近似,完全一样则相同。同时,功能性和现有设计特征不参与创造性对比判定。
提醒:
判定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较复杂,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涉及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6 05:26: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