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确定权利范围。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权利范围以专利文件中图片或照片所示的该产品外观设计为准,这是判定侵权的前提依据。
(2)判断产品种类。需确认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或相近种类的汽车产品,只有同类或相近种类产品才具备构成侵权的可能性。
(3)进行外观比对。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对比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存在实质差异。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构成外观近似;若存在实质差异,则不构成侵权。
(4)认定侵权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与该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汽车产品的行为,在满足上述条件时即构成侵权。
提醒:
汽车外观侵权判定需综合权利范围、产品种类及外观近似性等因素,权利人应及时固定侵权证据,被控侵权方若有异议可从产品种类差异或外观实质不同角度举证,具体案情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需以专利证书中表示在图片或照片里的该汽车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该范围。
(二)判断被控侵权汽车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或相近种类产品,非同类或相近种类产品不构成外观设计侵权。
(三)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对比被控侵权汽车与专利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若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构成近似;若存在实质差异,则不构成近似。
(四)确认是否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与专利外观设计相同或近似的汽车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第十一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文件中图片或照片呈现的该汽车外观设计为准。
判断被指侵权的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一类或相近类别的汽车,只有同类或相近类别产品才可能涉及外观侵权。
比对外观时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核心看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是否存在实质差异,若无实质差异则视为外观近似。
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汽车,他人未经许可制造、宣传销售、销售或进口外观相同或近似的汽车,均可能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结论:汽车外观侵权判定需满足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要件,包括明确权利范围、产品种类同类或相近、外观近似且存在未经许可的侵权行为。
法律解析:
首先需确定权利范围,以专利文件中图片或照片呈现的汽车外观设计为准。其次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或相近种类汽车,仅同类或相近种类产品才可能构成侵权。第三采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进行外观比对,若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构成近似。最后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或进口与专利外观相同或近似汽车的行为,即构成侵权。若遇到汽车外观侵权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汽车外观侵权判定需依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法定要件综合认定,重点围绕权利范围界定、产品种类匹配及外观设计近似性比对三个关键环节展开。
1.界定权利保护范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专利授权文件中图片或照片所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涵盖产品的整体造型、局部细节及多视角呈现的视觉特征。
2.匹配产品种类。需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种类的汽车相关产品,仅同类或相近种类产品才可能构成外观设计侵权。
3.比对外观设计近似性。采用整体观察与综合判断的方法,对比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是否存在实质差异。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则构成近似;若存在实质差异,则不构成近似。
4.确认侵权行为。若汽车外观已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且满足上述权利范围、产品种类及近似性条件,即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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