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一年后,办案机关应依法解除该措施,被取保候审人等可申请解除,若未主动解除,被取保候审人有权要求。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一年后,办案机关有义务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被取保候审人或其辩护人可向案件承办机关提出解除申请。当办案机关审查认为无需继续取保候审时,会作出解除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同时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或解除保证人的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凭借解除决定书到执行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办案机关未主动进行解除,被取保候审人有权利要求其依法解除,解除后相关强制措施终止,被取保候审人不再受取保期间约束。如果大家在取保候审相关事宜上遇到问题,或者对解除取保候审的流程等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一年后,办案机关需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被取保候审人及其辩护人可主动向案件承办机关提出解除申请。
2.当办案机关审查后,认定无需继续取保候审,会作出解除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同时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或解除保证人的保证义务。被取保候审人持解除决定书到执行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
3.若办案机关未主动解除,被取保候审人有权利要求其依法解除。解除后,相关强制措施终止,被取保候审人不再受取保期间约束。
建议:被取保候审人及其辩护人应密切关注取保候审期限,期限届满及时提出解除申请。若遇到办案机关拖延解除的情况,可通过合法途径督促其履行职责。
1.取保候审期限满一年,办案机关要依法解除该措施。
2.被取保候审者或其辩护人能向承办机关申请解除。
3.经审查,若无需继续取保候审,办案机关会制作解除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者,同时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或解除保证人义务。
4.被取保候审者凭解除决定书到执行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
5.若办案机关未主动解除,被取保候审者有权要求其依法解除。
6.解除取保候审后,相关强制措施结束,被取保候审者不再受取保期间限制。
法律分析:
(1)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一年,这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此时办案机关有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的义务。这是法律对保障被取保候审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2)被取保候审人及其辩护人可主动向案件承办机关提出解除申请,推动解除程序的进行。
(3)办案机关审查后若认为无需继续取保候审,会作出解除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同时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或解除保证人义务。
(4)被取保候审人凭借解除决定书到执行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障自身财产权益。
(5)若办案机关未主动解除,被取保候审人有权要求其依法解除,解除后相关强制措施终止,被取保候审人恢复正常。
提醒:被取保候审人要留意取保候审期限,期限届满及时申请解除。若遇到办案机关拖延解除等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一年后,被取保候审人或其辩护人要主动向案件承办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二)若办案机关审查后认为无需继续取保候审,会作出解除决定书,被取保候审人要关注决定书送达情况。
(三)被取保候审人收到解除决定书后,及时到执行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四)要是办案机关未主动解除,被取保候审人可要求其依法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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