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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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诉讼阶段未解除婚姻关系,所得收入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遵循均等原则并兼顾相关权益,一方不当处置财产会少分或不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关系存续,此阶段收入为共同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处理权。若一方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离婚时该阶段收入与其他共同财产一同分割,遵循均等原则,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避免纠纷,双方应保留收入凭证,大额支出协商一致。因生活必需合理使用部分收入,要留存支出证明明确资金去向。若对离婚财产分割存在疑问或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离婚诉讼阶段双方婚姻关系未解除,此阶段所得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对方财产,否则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少分或不分。
2.离婚时该阶段收入会和其他共同财产一起分割,分割原则上均等,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3.为避免纠纷,双方应保留收入凭证,大额支出需协商一致。若因生活必需合理使用部分收入,要留存相关支出证明明确资金去向。
1.在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关系还未正式解除,此阶段双方获得的收入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按照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不过,不能私自把财产藏起来、转移、变卖、损坏、挥霍,也不能伪造债务来侵占对方财产。要是有一方这么做了,离婚分割财产时就会少分或者不分。
3.离婚时,这个阶段的收入会和其他共同财产一起进行分割。分割一般遵循平均分配原则,同时会多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
4.建议夫妻双方保留好收入的凭证,有大额支出时要商量好,防止一方随意处理财产引发纠纷。
5.如果是因为生活必要合理使用了一部分收入,要保存好相关的支出证明,这样能说清楚钱花到哪里去了。
法律分析:
(1)离婚诉讼阶段,只要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期间所得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双方都对该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2)在这个阶段,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伪造债务来侵占对方财产。一旦有此类行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实施行为的一方将会少分或不分财产。
(3)离婚时,该阶段的收入会和其他共同财产一起进行分割,一般遵循均等原则,同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4)为避免纠纷,双方应保留收入凭证,大额支出需协商一致。因生活必需合理使用部分收入时,要留存相关支出证明,明确资金去向。
提醒:
离婚诉讼阶段处理财产要合法合规,避免不当处置行为,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获得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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