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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之后继子是否拥有遗产继承权

李* 上海-宝山区 遗产继承咨询 2026.01.04 07:17:14 363人阅读

再婚之后继子是否拥有遗产继承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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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继子女是否能继承继父母遗产,取决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形成则有法定继承权,未形成则无,但继父母可立遗嘱指定其继承。
法律解析:《民法典》继承编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扶养关系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像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如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就构成了扶养关系。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能继承继父母遗产。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就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过,继父母可按照自己意愿,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继子女继承遗产。如果您在继子女继承遗产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4 12:03: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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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子女是否享有继父母遗产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父母遗产;未形成扶养关系则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继父母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继子女继承其遗产。
2.解决措施与建议:
-对于继父母和继子女,在共同生活中要注重建立和维护良好的扶养关系,如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积极进行抚养教育,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
-若担心法定继承出现问题,继父母可提前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来明确遗产分配。

2026-01-04 11:4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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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民法典继承编,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关键看双方有无形成扶养关系。法定继承人里的子女包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认定扶养关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比如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像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就算形成了扶养关系。
3.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4.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没有法定继承权。不过,继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让继子女继承自己的遗产。

2026-01-04 11:13: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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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继子女对继父母遗产有无继承权,关键在于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含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扶养关系的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比如继父母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或者成年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像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就构成了扶养关系。
(3)一旦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不过,继父母可以通过订立遗嘱指定继子女继承其遗产。

提醒:
判定扶养关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情况复杂。不同家庭的案情不同,若对继子女继承权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6-01-04 10:40: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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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想确定继子女有无继父母遗产继承权,要判断双方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可从继父母是否对未成年继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或成年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如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方面考量。
(二)若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依法继承继父母遗产。
(三)若未形成扶养关系,继子女无法定继承权,但继父母可通过订立遗嘱指定其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026-01-04 08:49:04 回复

父母死亡后,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的法定权利,但放弃继承权的行使要符合法律规定,不仅要在法定期间内行使,形式上也要符合规定。那怎么放弃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首先,放弃继承权属于特定的继承人,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2)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如果对放弃继承权反悔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在遗产处理后反悔的,因为遗产已分割完毕,遗产已是各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为维护财产稳定和交易安全,所以不允许反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办理遗产公证没有时间限制。被继承人死亡6个月后也可以再去公证处办理。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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