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能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关键在于债务性质。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进行追加;若是个人债务,则不能直接追加。
(2)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情形,包括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债务、一方超出日常所需但用于共同生活等且债权人能证明的债务。
(3)债权人申请追加时,要向执行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法院会依据证据情况裁定是否追加,证据充分则裁定追加,不足或为个人债务则驳回申请。
(4)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债权人可先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再申请追加。
提醒:
债权人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时,务必收集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债权人在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前,应仔细收集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的文件、一方事后追认的聊天记录、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消费的票据等。
(二)若对债务性质存在争议,可先通过诉讼程序确定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再申请追加,这样能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三)在收集证据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避免因证据瑕疵导致申请被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论:
能否追加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取决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若为共同债务可追加,个人债务不可直接追加。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形,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债权人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法院审查后,证据充分会裁定追加,证据不足或为个人债务则驳回申请。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债权人可先通过诉讼确认债务为共同债务,再申请追加。如果您在债务执行及追加被执行人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追加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要依据债务性质判断。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若是个人债务,则不能直接追加。
2.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3.债权人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情形。法院审查后,证据充分会裁定追加,证据不足或为个人债务则裁定驳回申请。
4.若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债权人可先通过诉讼程序确认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再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债权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如借条上双方签名、家庭消费记录等。
2.若对债务性质不确定,可先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再决定是否申请追加或提起诉讼。
1.追加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要根据债务性质来定。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就能追加;要是个人债务,就不能直接追加。
2.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二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三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开销的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
3.债权人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时,要向执行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债务属于上述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法院审查后,证据充足就会裁定追加;证据不够或者是个人债务,就会驳回申请。
4.要是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债权人可以先通过诉讼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再申请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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