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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新欠外债该如何处理

唐* 上海-宝山区 夫妻债务咨询 2026.01.02 18:23:55 360人阅读

离婚后对方新欠外债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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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对方新欠的外债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己方无需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此时对方新产生的债务与己方无关。若债权人要求己方承担该债务,需举证证明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然而债务发生在离婚后,这种主张缺乏事实依据,通常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己方无需对该债务进行清偿,若有债权人追偿,可明确拒绝并让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如果在处理此类债务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仍有疑惑,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6-01-02 23:0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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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对方新欠外债属于其个人债务,己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婚姻关系终止,对方新负债务自然与己方无关。
2.若债权人主张己方承担该债务,通常难以得到支持。因为债权人需举证证明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要件,但债务发生于离婚后,此主张缺乏事实基础。
3.解决措施与建议:己方无需对该债务进行清偿,若遭遇债权人追偿,可明确拒绝并告知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2026-01-02 21:3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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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对方新欠的外债是其个人债务,得由对方自己承担。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并且是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
2.离婚意味着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对方新借的钱和自己没关系,自己不用还钱。要是债权人要求自己还这笔债,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这笔债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可债务是离婚后产生的,这种要求没事实依据,一般不会被支持。
3.自己不用偿还这笔债务,要是债权人来追债,可以直接拒绝,并让其找债务人要钱。

2026-01-02 19:54: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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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有严格界定,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结束,对方新产生的外债,从法律层面来说,已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应由其个人承担。
(3)当债权人要求己方承担离婚后对方新欠的债务时,债权人需举证该债务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但由于债务发生在离婚后,这种举证往往缺乏事实依据,所以债权人的主张通常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4)面对债权人的追偿,己方有权利明确拒绝,并告知其应向实际债务人主张权利。

提醒:
遇到债权人不合理追偿,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等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2026-01-02 19:31: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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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债务性质
确认该债务是对方离婚后所欠,若有疑问可通过查询债务产生时间、相关合同签订时间等方式确定。

(二)应对债权人追偿
当债权人主张己方承担债务时,明确拒绝并告知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若债权人纠缠,可保留相关沟通记录,必要时可寻求警方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离婚后对方新欠外债,因婚姻关系已终止,显然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2026-01-02 18:40:43 回复

解答如下,新债务重组准则有哪些一、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二、偿债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中,对于重组债务以及用于偿债的各种资产或股权的计量一律采用账面价值,而新准则要求根据真实性原则,对用于偿债的各种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计量采用公允价值。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下,重组后债务(或债权)按公允价值入账。譬如,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首先应看其有无活跃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公允价值一般应取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各类存货。如用于清偿的非现金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以固定资产进行清偿的,可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其价值。再如,股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其应在市价的基础上进行确定。双方应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可以采用当月月初的市价、前三个月的平均市价等,并考虑增发后稀释的影响,做适当调整来确定。对于没有市价的公司来说,公允价值的确定应采用股权估价模型来确定。三、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债务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有两点:一是用于偿债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二是债务重组收益部分由现行准则中规定的计入资本公积改为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会计处理的变化主要是其受让的非现金资产和股权由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价,改为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价。下面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方式为例,说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即将颁布的准则指南如对相关会计科目做了改动,以准则指南为准)。(一)以长期股权投资清偿债务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将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照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再减去转让股权投资发生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债务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新《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债务人应当分是否涉及或有应付金额进行会计处理。不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涉及或有应付金额的,债务人应当按照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修改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按照应当确认的或有应付金额,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债权人应当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具体来说,债权人应当按照重组后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已计提的重组债权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照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按照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照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四、新债务重组准则对企业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新准则根本宗旨是要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尚待进一步考察。了解债务重组的新的准则,企业在债务重组的时候才不至于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对于企业债务重组的规定以及内容,企业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你还要了解企业债务重组过程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一、什么是外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二、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三、举借外债的目的1、筹措资金,用于投资,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或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在经济开放条件下,一国的总投资应等于国内积累与利用国外资金,当国内积累不能满足其投资需要时,就有必要借用国外资金。因而,外债是由国内积累、国内储蓄与投资的差额引起的。2、弥补暂时的外汇短缺。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如出现经常项目逆差时,在不动用其储备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外资来弥补,使其国际收支重新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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