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在知晓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情况后,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准备好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婚后隐瞒病情:若配偶婚后隐瞒病情且不履行扶养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可收集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等证据,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
(三)病情影响生活或财产安排:先尝试与配偶心平气和地协商照顾责任和财产处置方式。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论:
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婚后隐瞒病情,需要扶养的一方可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也可协商或诉讼解决病情对生活和财产安排的影响。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前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这是为保障婚姻中双方的知情权和平等地位。婚后,夫妻间相互扶养是法定义务,一方不履行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要求给付扶养费,这体现了婚姻关系中的互助性。当病情影响夫妻共同生活或财产安排时,先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能让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不过,撤销权要在法定时效内行使,扶养义务主张要以实际需要为前提。如果在配偶隐瞒病情的问题上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配偶隐瞒病情时,依据民法典,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撤销婚姻;婚后隐瞒病情,需要扶养方可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还可就病情影响的夫妻共同生活和财产安排进行协商或诉讼。同时,行使撤销权要在法定时效内,主张扶养义务需以实际需要为前提。
2.解决措施和建议:
-当发现配偶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应及时收集相关病情证据,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婚后若配偶隐瞒病情且自己需要扶养,可先与对方沟通要求给付扶养费,若对方拒绝,可准备好生活困难及需要扶养的证明材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病情影响夫妻共同生活或财产安排时,主动与配偶坦诚协商,明确照顾责任和财产处置方式,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当配偶隐瞒病情,可按民法典规定采取这些措施:
一是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一方有重大疾病,结婚登记前要如实告知另一方。若未告知,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是婚后隐瞒病情。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时,需要扶养的一方能要求对方给扶养费。
三是病情影响共同生活或财产安排。可和配偶协商照顾责任与财产处置方式,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权益。
要注意,撤销权要在法定时效内行使,主张扶养义务要以实际需要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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