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1.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确定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子女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对于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方式和时间可先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父母双方在处理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时应充分沟通协商,以孩子利益为首要考虑,达成合理协议。
-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获得探视权一方应合理行使权利,保障子女身心健康,若出现不利于子女情况应及时改正。
-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履行协助义务,不得无故阻碍对方行使探视权。
2026-01-02 14:03:01 回复
咨询我
1.子女抚养权确定遵循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我觉得这是考虑到孩子小,更需要母亲的照顾。
2.已满两周岁的孩子,若父母就抚养问题协商不一致,法院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毕竟孩子成长需要稳定合适的环境。
3.已满八周岁的孩子,确定抚养权时要尊重他们的真实想法。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判断,这样能让他们在成长中更舒心。
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要给予协助。这有助于孩子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
5.探望孩子的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这保证了探望的合理性和有序性。
6.如果一方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其探望权;等不利于孩子的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探望。这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着想。
2026-01-02 13:57:49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子女抚养权方面,不满两周岁子女原则随母方生活,这是考虑到该阶段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依赖。
(2)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具体情况,从经济能力、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多方面考量,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
(3)已满八周岁子女,因其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来确定抚养权。
(4)探视权方面,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望权利,另一方需协助。行使方式和时间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会依法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
提醒:
确定抚养权和探视权时,要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感受。不同家庭情况复杂多样,若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2 12:58:02 回复
咨询我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时,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提供自身能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对抚养权协议不成,双方都应积极展示自身抚养优势,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等,法院会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其真实意愿,可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其想法。
(四)对于探视权,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先与对方协议探望方式和时间,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若对方阻碍行使探视权,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一方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02 11:51:01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原则归母亲,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已满八周岁尊重其意愿;不直接抚养方有探视权,方式时间可协议,不利子女身心健康时法院可中止。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相关规定。对于子女抚养权,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子女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不同的判定规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因其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双方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出发点进行判决。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因其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应尊重其真实意愿。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其行使方式和时间可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中止,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复。如果在离婚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02 10:25: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