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丽水法律咨询 > 丽水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 买卖合同没有年限怎么办

买卖合同没有年限怎么办

杨* 浙江-丽水 合同纠纷咨询 2026.01.01 08:34:48 311人阅读

买卖合同没有年限怎么办

其他人都在看:
丽水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丽水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双方可通过协议补充确定履行年限,就履行年限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二)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年限。

(三)若上述方式仍无法确定,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四)若一方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1.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6-01-01 14:36:07 回复
咨询我

1.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年限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可先协商补充履行年限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履行时间。

2.协商不成时,可根据合同其他相关条款或行业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年限。

3.若仍无法确定,履行义务方可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

4.合理期限内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合同义务。

5.一方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2026-01-01 14:20:30 回复
咨询我

结论: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年限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可通过协议补充、依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时间,或在给予必要准备时间的前提下随时履行。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期限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当事人可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明确履行年限;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行业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时间;若仍不能确定,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准备时间。双方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若一方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若您在买卖合同履行中遇到履行期限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3:22:21 回复
咨询我

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年限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仍需依约履行义务,同时可通过合法方式确定履行期限。

1.双方可优先协议补充履行年限。就履行年限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期限,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效力一致。

2.无法协议补充时,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结合合同已有条款内容,或参考同类交易普遍遵循的习惯,推断合理的履行年限。

3.仍无法确定的,当事人可随时履行或请求履行,但需给予必要准备时间。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请求履行,但均应提前通知对方,留出足够准备时间保障履行。

4.催告后合理期限内未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若一方经对方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1-01 12:10:08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买卖合同未约定履行年限不影响合同效力,双方可优先通过协议补充确定履行年限,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具体内容。

(2)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推导履行年限,例如合同中关于交货批次、付款周期的约定,或参考行业内同类交易的通常履行期限来确定。

(3)若上述方式均无法确定,债务人可随时向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需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该时间需结合合同标的性质、交易规模等因素合理确定。

(4)若一方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或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

提醒: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尽量明确履行年限,避免后续纠纷;未约定履行年限时,应及时协商补充,协商不成需保留合同相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的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10:26:15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限价房可以买卖。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之内入住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需注意的是: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2、注意限价房本身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3、限价房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相似的地方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提醒购房者多加了解。《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买受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20年前的农村老房屋买卖时没有合同怎么办

    专业解答在涉及房屋交易的过程中,如若未签署相关的协议,各方当事人便可着手收集和整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各类文书、资料以及往来信函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实彼此之间已然建立了合同关系、明确了合同规定并展示了实际履约情形等等。如此一来,便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024.10.17 1667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