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且有房贷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归属可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一致则按协商结果处理。
(2)协商不成时,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通常会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分割房产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若一方购房出资多或婚后主要负责还房贷,可能适当多分。
(4)若房屋判归一方所有,该方要继续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补偿数额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部分等综合确定。
提醒:
离婚分割此类房产时,需注意留存购房出资、还贷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分割方式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双方先自行协商房产归属,达成一致就按协商结果来处理,这样能避免矛盾激化,高效解决问题。
(二)若协商不成,等待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如购房出资比例、婚后还贷情况,以及居住需求等因素进行分割。
(三)若房屋判归一方,该方要继续承担剩余房贷,并根据房屋市场价值、共同还贷和房屋增值部分等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且有房贷,离婚时房产归属可先协商,按协商结果处理。
2.协商不成,法院会依实际情况判决,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未还房贷是共同债务。
3.分割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居住需求等。出资多或主还房贷的,可能多分。
4.房屋判归一方,该方承担剩余房贷,按房屋价值、还贷及增值补偿另一方。
结论: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且有房贷的房产,离婚时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实际情况判决,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房贷为共同债务,会考虑贡献、居住需求等因素分割,判归一方时该方承担剩余房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购房产生的房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分割时,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尊重双方意愿;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比如一方购房出资多或主要负责还贷,这可视为对房屋贡献较大,分割时会适当多分。若房屋判归一方,该方继续承担剩余房贷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数额综合房屋市场价值、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确定。若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专业解答此种情况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其应视为一方当事人之个人资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存在以夫妻共同收入进行还贷的情形,则共同偿还的款项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可依法予以分割处置。实践中,婚姻登记中的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签署了不动产购买合同,并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以及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专业解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薪酬等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钱购置的房产,通常也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夫妻双方能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将某处房产单独划归一方所有,那就得按照协议来处理。
专业解答婚后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通常都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都可视为双方对该财产享有平等产权,相应的贷款部分和房产增值收益也应计入夫妻共同财产。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相关条款,如果夫妻有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某套房产只归一方所有,那就按协议处理分配。
专业解答婚后以按揭方式购置的房屋,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有的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和其他生产、经营性收益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而购买房屋的资金来源,也往往来自于这些共同财产。此外,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贷还款责任也是很常见的情况。不过,如果夫妻双方事先就该房产的归属问题达成了书面协议,明确规定该房产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另当别论了。
专业解答在夫妻共同购房产权纠纷中,协商优先,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法院判定财产权属时,允许竞标争夺;一方明确主张,以市场价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争执,则进行拍卖或出售,按约定比例分配收益。在整个过程中,平等协商和法律程序相结合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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