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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送出的财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通常无法要回。但若对方严重损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或不遵守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撤销赠与并追回财物。
若赠送财物是为结婚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彩礼),双方未登记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离婚时给付人可要求对方返还。
2026-01-01 09:5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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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送给对方的财物能否拿回需分情况,一般赠与交付后通常不能拿回,但存在法定情形或附结婚条件的赠与未达目的时可拿回。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赠与在财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通常无法拿回。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拿回财物,具体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彩礼,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离婚时,给付人可要求返还。如果遇到赠送财物后想拿回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自身情形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1 08:2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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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给对方的财物能否拿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分为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两种情形,不同情形下处理方式不同。
1.一般赠与情形下,财物交付后所有权即发生转移,通常无法拿回。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拿回财物。这些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逾期则撤销权消灭。
2.附条件赠与情形下,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比如彩礼,在特定条件下可要求返还。具体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需在离婚时提出该主张)。符合上述情形时,给付方可依法要求对方返还相应财物。
2026-01-01 06:25: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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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赠与情形下,财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通常无法拿回。但存在法定撤销情形时,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拿回财物,具体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彩礼,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要求返还。具体条件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在离婚时提出返还请求。
提醒:
判断赠与能否拿回需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赠与类型及是否符合法定撤销或返还条件,若涉及复杂情形,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针对性法律建议。
2026-01-01 05:47: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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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赠与情形下能否拿回财物的判断
若属于一般赠与,财物交付后所有权转移,通常无法拿回。
若存在法定撤销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并拿回财物。法定撤销情形包括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需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附条件赠与情形下能否拿回财物的判断
若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比如彩礼,可根据具体情况拿回。具体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其中后两种情况需在离婚时提出返还请求。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1.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6-01-01 04:24:0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