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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借条能否把抵押物拿回来,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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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921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写了借条能否把抵押物拿回来,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写了借条能否把抵押物拿回来,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一、写了借条能否把抵押物拿回来

1、写了借条不一定可以把抵押物拿回来,具体是否可以被要回来,由书写借条者与对方协商确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

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有一定价值的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

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其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

2、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

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用于抵押的物品首先应归提供抵押的人所有。

如果该抵押的物品不属于提供抵押的人所有,会被认为抵押无效。

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困难。

二、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1、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

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2、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

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相对于借款者并不能提供担保的情形,那些能够提供抵押物为借款做担保的借款请求更同意被其他公民、或者是单位受理。

这些抵押物,在借款还清之前,可能由借款者自己持有,也有可能由出借者保管,对于约定由出借者保管的情形,出借者需要需要在保管期间妥善安置抵押物,否则可能会引起另外的民事纠纷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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